代景扭过脸,耳廓透出薄红,“我们都结婚了。不经过我同意,就结婚了。”
柏枞笑着拉住他手,“难道你不愿意?”
代景的脸更红了。
一种让人心痒的气氛在他们之间弥漫开来。
沈思默:“……”难道我是死的吗?他们看不见我吗?
白箬婀娜多姿端着饭菜进来,“羊腰子猪腰子鹿肉,都是壮阳好物,记得多吃点。”
代景:“……我不吃荤。”
白箬目光盈盈看向柏枞,柏枞冷脸:“我不需要壮阳,给沈思默吧。”
平白躺枪的沈思默:“……”我果然不该在这里。
心动
等代景吃上素餐,已经是一个小时之后。许是饿极了,普通的白粥与土豆丝都能给他品出珍馐美味,满满一大盘都扫光了。
白箬以为自己厨艺精湛才哄得代景吃光,止不住嘚瑟:“想吃什麽,姐下次再给你做。”
代景摸了摸稍微有点鼓起的小腹,这就开始点餐:“这时节正是桂花开,我想吃桂花糕。”
白箬瞬间笑容一僵,“桂花糕啊……没问题!我去研究研究。”
吃完饭,代景閑着没事就去翻书桌,看到以前在这里练习的字帖,就说:“你还留着这干嘛,不如拿去烧火。”
柏枞拿过字帖,笑道:“想你的时候看看这些字帖,就觉得你还在。”
代景闻言心神一动,看着眼前男人俊美无俦的脸,问出心中困惑已久的问题:“你为什麽喜欢我?”
代景自认除了一张脸,是个再普通不过的人。
柏枞听到他的问题却是低低笑了一声,就像代景问得太傻,不禁擡手点了一下他鼻尖,“我本无情无欲,是你带我来到了人间。”
代景睁大杏核眼,漆黑的瞳仁倒映大妖春雪消融般的微笑,尽管他不太明白柏枞的话,但他听懂了意思,并为之心房颤动。
当他回神,耳根已经红透,两颊也微微发烫,擡脚就往外走。
外面有风,代景吹了会儿,心绪稍稍平定。柏枞站他身边,戳了戳他带点婴儿肥的脸蛋,代景嘟囔了句“干嘛”,便自己蹲在廊下拔草。
柏枞问:“你是害羞了吗?”
被戳破的代景没好气回头瞪一眼,“我才没有。”这话简直就像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于是柏枞笑得更加惬意,竟纡尊降贵蹲下跟他一起拔草。
代景往旁边挪了一步,用树枝画出三八线,“这边是我的草,那边是你的草,不许拔我的草。”
柏枞垂眸瞅一眼手里的草,一时竟不知该说什麽。
代景当真认认真真拔草,直到手痛,他呼呼吹了两口,原来是手指上的小伤口还没好全。柏枞这才有理由将人拉起来,“好了,不拔了。”
柏枞不知从哪里找到一片创口贴,将代景纤细娇嫩的指尖给裹了起来。
裹得有点丑丑的,尖尖的像个鸡爪,这让做事严肃、风格整洁的大妖眉峰微蹙,不太满意,这可是他第一次为自己老婆裹创口贴。
代景尬夸:“挺好的。”
说着收回爪子,问柏枞:“乌乞族的人,都是你为他们立碑下葬的?”
话题的转变让柏枞一怔,“是。”
十二年前,柏枞如常因为出差离开半溪山,短则一星期,长则一两个月,他就会回来。他没想到,这次的离开会出那麽大变故。
当他回到半溪山乌乞村,已经全村被屠杀,鸡犬不留。向来喜怒不形于色的大妖,在那一瞬间只觉如坠冰窖。
柏枞站在发黑的血泊中许久,才一步一步走进村庄。
以前,除了见代景,他尽量避免来这里打扰乌乞族人,但这里的一景一物、一砖一瓦,他熟识于心。这里原本是个美丽的村子,如今只剩断壁颓垣、火燎焦木,空气中依然残留血腥味,引得乌鸦老鹰前来抢食。
柏枞随手赶走这些禽鸟,面色阴沉地往代景的院落走,推开院门的时候,手指竟然有些颤抖,他多害怕,在里面看到青年的尸体。
好在,并没有。
之后柏枞用了半个月时间,才将死去的人全部下葬,南山坡多了数不尽的墓碑。延续了几千年的乌乞族,至此终结。
柏枞在墓地中坐了一天一夜,抽了两包烟,才起身离开。
屠村的人很聪明,即便用法术,也是最常见的类型,而符箓的痕迹被毁于一空,经过将近一个月的风吹雨淋,想在村中找出兇手的痕迹,难于登天。
唯一可确定的,就是兇手不止一人。乌乞族并非手无缚鸡之力,能在一夜之间灭了整个乌乞村,起码三十人以上。
这三十人还都个个身负绝技,能拥有此规模的,只有大家族,或各种人或妖的协会。
便是如此,排查範围依然很大,柏枞查了许久也没头绪。而当时江家十分低调,便是怀疑,他也没有证据。
柏枞还肯定,带走代景的人知道他与乌乞族有来往,否则不会在屠村之后如此精细地抹除痕迹,定然是怕他突击与报複。
柏枞有个直觉,总有一天,兇手会将他当做珍宝的青年送还回来,否则带走代景就没有意义了。
如他所料,十二年后,江家就跟不知情似的,提议用这个世界最后一个纯血人类与大妖联姻。柏枞不动声色接受了这个提议。
他知道江家别有图谋,而他必须将计就计,一切的一切,都没有青年回到他身边来得重要。
檐下清风徐徐,蜻蜓落在已经盛开的荷花上。柏枞的讲述很平淡,但代景知道,柏枞之所以会有如今的爆发,全都是因为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