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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十九日(第1页)

七月十九日

林中高树根系蜷曲深埋地底,一会又在不远处的土层中涌出使人双脚踉跄,她走在从湖岸回到城南训练场的路上,跳跃而游离,完成独自一人的清晨巡游,于森林的边缘回头望去,还能最後一眼瞥见柔软起伏的黑色湖心,近处,数目堆叠有如棕色层岩。塔塔转身离去:三年时间如此流逝,虽然日日被绕城环跑,负重苦练,武技训练所充满,鱼贯回教会的居所後仍然要狼吞素食,偶加一杯苦涩至极黑水後赶到礼堂听讲,所为皆是日後“进路”,她却内心深处坚定确信而不甚在乎地知道所受一切训练,所听一切话语,都像磨石粉末一般飘渺,虚幻;她们对世界本身尽管,在数多日以继夜的苦功後,仍然近乎一无所知,而在这眼盲情形中所描绘的“出路”也不过是一日三变的霓虹蜃景——她们非常无知且无力,尽管对着四肢的肌肉的蜷曲的手指说,而她自知自己是其中一员,却也不在意。为什麽要在意?她——最开始,就什麽也没有,没什麽可失去的,同样也没什麽可得到的。从她很小的时候她就隐约意识到她的生命是空洞的,人,尽管可以对“空乏”使用“剥夺”这一手段,却不能期望拿出甚至一抔泥沙来,因为其中是零,是无;而若有说空洞意味着可以无尽地掠夺,无尽地填满,正像她的同期士兵在礼堂中听讲时仰起的脸所显示的那样,从上看来有如张张向日的丽花,写遍幼稚却不乏艳丽的渴望,也是错的:因为她,塔塔打最初就认为,她不是可以被填满的容器,而是一张纸,或者一个点,不能承载任何东西或装进任何沉淀。所以她只是任由时间卷曲而蹂躏她的空白,不受任何损害,除了流向注定的死亡。既然注定,谈何伤害?应该如此。

她停在森林入口,双手插在裤带中,看向面前树旁站立的一人一马。“莲锲什。”她说。她所叫的这个人正低头洗手,闻言擡头,对她一笑:“嗨,”她的眼角边浮现皱纹,“小狗。”塔塔身後重叠掩映着林中沉沉黑暗,一直通向远处大湖,远近偶有明光涌入,更显黑暗飘荡,莲锲什伸手,指向林中,问:“你一个人?”她说是的。年长者又问:“你经常来这,小狗?”她说是的。

她问她在林中看到什麽。“很多。”塔塔回答,左摇右摆,“你想听什麽?”她让她随意说;但没有随意,很多事情都没有,她于是从天空说起:她看见鸟,成堆,成山飞过,前往北方。她说地面,地上的根须,林中的瘴气,环绕四周阻绝阳光。她说起四季的变化,南风和北风在湖面上的角逐。但最多的,塔塔说起她见过的黑色,这森林和湖岸边诡谲,出格,明亮,瑰丽而馥郁的黑色。她从来不喜欢黑色但她承认在这湖边黑色有无与伦比的光彩和吐息。莲锲什笑了:“你不喜欢黑色,小狗,那你到时候一定不会参加教会军队了,是吗?”“可能。”她回答,“我不觉得安荜想参加教会的军队。”“你跟着她?”她问。“我跟着她。”她理所当然地回答。

好吧。她柔软而疲倦地低头自语道,好吧。“还有什麽别的吗?”她想了一会。她觉得她已经告诉了她一切:一切她在来孛林之後最值得一提的瞬间,那些与身无关的观察的放任自流,让时间驶向濩然无用的螺旋中,在太阳升起时走出森林,将所见之事,走兽飞鸟,山湖林天,抛之脑後。再没什麽了,但她看着她,显得玩味,于是猛然瞬间一道黑色再次重组,她说:“如果你问的话,”塔塔耸耸肩,“还能看见王子——以及女王。经常能看见。”“那很好。”莲锲什说,“这些年我不怎麽常见女王了。”“有时只有王子。”她则补充。

一双眼睛望着她——塔塔这时才发现莲锲什带着一个人过来,但这个人:一个女人,既没有说话,也没有站起来。从最开始她就在坐在树根旁,低着头,直到方才,才擡眼——她的眼睛眼白发黑,塔塔想到:有时候只有王子,那王子如此用黑裹着自己乃至有时难以发现。“这是谁?”塔塔问。但那王子,和这片湖如此契合,仿佛林木腐烂的蒸汽也欢迎他容纳他,这才让他的身影几乎不可分辨。她看进这女人黝黑的瞳孔里。“啊,她。”莲锲什说,“我该怎麽说。她叫阿莫,小狗。”她解释:“她说不了话,因为她的声带被割断了。她的腿也不方便。”这女人的脖子,露出的锁骨和手臂上遍布黑色树状血管,塔塔从未见过这麽浓密的黑色血管,映衬那双黑暗的眼睛,让她看上去有如罹病尸体。黑色——是死亡的颜色,在这场景下毫无疑问,它可能有其馀意思,但塔塔不相信。这就是为什麽当她看见女王走在王子身边,她总驻足凝视,因为它那麽矛盾而他的颜色是那麽深。这女人对塔塔眨眼,黑色仿佛流动:王子,她浮现出扭曲的形体,黑色熔炼,那个她来孛林第一次便厌恶她的王子。她不喜欢的王子。是了,她不可能会加入教会的军队……

“她曾经是个‘鬣犬’。”莲锲什说,“但不再是了。我从东部征兵回来,正好接她回来修养。”

“所以她之後会被送去南方?”塔塔问。莲锲什低头将这叫“阿莫”的女人抱起来,放在马上,回答:“是的。”她牵着马绳:“她很快就会被送到南方。”塔塔不再说话,因对那座更南边只在传闻中出现的疗养城,花城,墓地之城有所怀疑和敬畏。那城市是“鬣犬”的墓室,坐落在冥河的岸边。她很想对它有所了解,但时候未到,似乎这只是异想天开。

“一个月後我会送她去葳蒽。”莲锲什说。

塔塔看着她。她转头,也低头看她,两人对视片刻,莲锲什咧嘴而笑:“但首先我要先看你和楛珠通过授名仪式——这才是我回来的理由。你准备好了吗?”——“应该吧。”她说。“不要,应该。”大鬣犬回答,“让我见识见识,小狗,想好一会你要跟我比试什麽剑。”

“好。”她回答。她插着裤袋,踢路边的石头。

她们回答南部训练场,正是训练开始时,铜号吹响,清点人数,她这次好运,碰到了莲锲什,免了迟到的体罚。一两小时,塔塔回队列中训练攀高和翻越障碍,头脑空空。对练开始前,她到树下喝水,听到营地中央响起喧哗声,擡眼一看,莲锲什已经脱下外套,在场中央等她,手臂上血管如花纹。“你选什麽,小狗?”她问她;塔塔仍然思索,因为她方才什麽也没思考。

“双手大剑。”她猛然说,脑内闪过浮光掠影的片段,只是说不出确切想了什麽。“不行。”莲锲什眯着眼,“我一剑能击飞你,小狗。换一个。刺剑,好不好?”

“不。”塔塔站起来,“军刀。”

“你喜欢危险一点的。”她笑道。

她们站到场地中央,彼此相隔两剑的距离,周遭围了一圈观战的人。莲锲什将左手背在身後,将剑尖向上翘起,塔塔比她更矮,但仍然压低身体,左手垂在腿旁,身体上下颤动。第一轮进行得很快,军刀碰撞七下,大开大合,塔塔左上挥刀,瞄准莲锲什的喉咙,然而莲锲什後撤拉开距离,侧向挥刀碰到塔塔的手腕,若在真刀实战中她的手恐怕已经落地,算是莲锲什赢;二轮两人拉开距离,莲锲什小步滑近,挥出数刀,塔塔都闪避或轻微格挡,两人反刀五回,第六回时莲锲什翻转剑柄反手画个圆弧,擦过塔塔胸前,险未碰到,而塔塔反乘机向前突刺,被莲锲什擡手格挡,塔塔又攻击其腿部,仍然被防住,她赶忙退後拉开距离,气喘吁吁,擡头看见莲锲什左脸上浮现细小黑色纹路,正对她微笑:“看来要输两轮了,小狗。”塔塔一言不发。

她上步突刺,莲锲什反刀挥开,军刀翻起剑花,塔塔反手攻击她的手腕,只差点被迅捷的格挡剑差点拿到自己的手腕,但她一步不退,又抡出一道进攻,两刀交汇,各自反转轨迹,一次,两次,三次,莲锲什重心向後,背手後退,只在最後一次时後退发力,骤然向前,将塔塔打得踉跄,她迅速後撤,眼睛盯着莲锲什的刀,感到血管中潮汐涌动。莲锲什手臂上的血管如黑虫爬行。她的注意力涣散了,因为察觉到楛珠在她身後,一双眼睛善意而忧虑地盯着她,而另一双——漆黑,杏仁中的,也在看着她。馀光中,塔塔瞥见那叫“阿莫”的女人也在观战。

“好啦,小狗。”莲锲什笑道,“很不错了。”

“不。”塔塔摇头。她将手臂擡起,站直身体,向前发力,四回合後塔塔别开莲锲什的回击,攻击她的头部,却看见莲锲什忽然松开背後的手,对她微微一笑,仿佛心有歉疚要结束比试,然後一步上前,向下砍击。“塔塔!”楛珠惊呼,只见塔塔双手抵剑接下莲锲什的劈击,血从手掌中滑下,而霎那间剑自手中弹出,越过莲锲什瞄准她手腕的轨迹,挥向她的胸口,两人同时受击,塔塔的军刀脱手,跪落在地。

楛珠上前扶助她;塔塔听见一声撕咬的呼声,原来是那叫“阿莫”的女人拍着手,高兴地叫着。莲锲什也鼓起掌:“很好,很好,小狗。你打得非常好。”她走近,将她拉起来,拍了拍她的肩膀,说:“回去喝点黑水,稍微浓一点的,不要怕苦。”塔塔略有头晕,她只点头,听见湖水卷起泥沙的声音,眼前软剑四散,仿佛皮肉摇晃,空中泛起十字。那拍手声还在继续,阿莫有如对天嚎叫的鬣犬,引人侧目,但塔塔,忽然记起来方才她看见的是更猛烈的线条,被双手大剑挥出,在人的肩膀和颈边画出一道道惨烈的直线,圆弧。或许她还太年轻了,像莲锲什所说:“你挥不起大剑。为什麽想用那个?”

塔塔没有回复。楛珠,怯生生地说:“上个月卡涅琳恩公主和她哥哥在这里比试了一次。我猜她看了後就入迷了。”她低头看塔塔,忧心忡忡,为她也为自己:她是无论如何做不到这个地步的,但事实显出某种必要性。她说:“也许塔塔也像像卡涅琳恩公主一样,塔塔?”塔塔摇摇头。那线条和声音自有迷人,但最关键的是——有这个必要性,塔塔知道。她总是知道成人对她们的要求是什麽,像曾经在姜纳家时一样。阿莫仍然嚎叫着,似乎是,好,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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