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是她大学毕业后虽然还跟林母他们住在一个城市,但已经没有住在现在这个家里了,而是用自己的版权费在城市的另一片区买了一套房子。
美其名曰独立生活,所以跟家人分开居住了。
只是她没想到周慕君也在她所在的小区买了房,说是离他的公司近。
只不过当时两人已经很少往来,林笙不知道他住在哪,也没有问过家人。
其实但凡她多问一句林母,就会知道周慕君的房子是特意买在她所在的小区,而且依然是住在她的隔壁。
但林笙这个作者大大实在是太宅了。
大部分时间都呆在家里很少出门,周慕君呢又是自己创业,公司大小事务也比较忙,每天早出晚归的。
所以林笙居然从来没有遇到过他,也是神奇。
“慢点吃,没人跟你抢,吃完这块不许再吃了啊,免得吃多了不消化,听到没?”
林母看她大口大口的扒饭,忍不住开口道。
林笙看着自家亲妈的教训一点都不在怕的,笑嘻嘻的回了一句:
“没办法呀,谁让干妈做的话梅猪手这么好吃呢!酸酸甜甜的,好开胃,我再吃两块好不好?”
周母笑眯了眼,刚想开口,周父抢先开口帮腔了,一脸笑意的道:
“哎呀,阿艳你让她吃嘛!小孩子长身体呢,得多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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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笙笙吃得多香呀,每次看她吃饭,我都觉得家里的饭菜比平时更香了,我都忍不住多吃两碗饭咯!
不怕腻的,等会吃完饭跟我们一起喝杯茶刮刮油解腻就好。”
“还是周叔好,谢谢周叔”
林笙一般只称呼周母为干妈,对周父一直是称呼周叔,就像周慕君一直叫她爸妈为林叔和艳姨一样。
“你们俩呀,就知道惯着她,瞧给她得意的那个小样哦,小嘴都翘上天咯”
林母笑骂了一句。
“谁让咱们笙笙招人疼呢!这可是咱家的宝贝疙瘩呀!可不得捧在手心里呢么”
周母边笑边道,顺手又夹了块瘦一点的肉到林笙碗里。
林母又笑嗔了一句,然后看着一直安静吃饭的周慕君,夹了一块排骨道:
“别管她了,周周,来,吃块排骨,艳姨特地给你做的,尝尝味道怎么样?”
周慕君伸碗接过菜,咬了一口后点了点头肯定道:“谢谢艳姨,味道很好!”
周母笑着揶揄道:“他都多大的人了,你还给他夹菜。”
“你刚刚不是也给笙笙夹菜了嘛?怎么到周周这就不行了呀周周不就只比笙笙大个月嘛?你这是属于区别对待呀”
林母不甘示弱的笑着回道。
两个好闺蜜就这个话题开始了幼稚的争辩。
周母的说法是女孩子要富养要多宠着,男孩子则是精神上的富养和物质上的穷养,饿不死就行,其它方面过得糙点没毛病。
而林母则坚持男孩女孩都是宝,有条件的情况下都要富养。
因为见多识广、独立有主见、有智慧,以后才会清楚自己要的是什么,知道什么是真正值得追求的东西,不会被物质等外在因素影响迷失自我。
其实两人说是说要富养穷养什么的,但其实林笙两人的生活一直过得很富足。
而且两人也从小正直善良,更没有大少爷小姐的坏毛病,两位妈妈也知道,只是寻个由头斗嘴而已。
显然餐桌上的另外四人也知道,所以该吃饭吃饭,该夹菜夹菜,全都笑咪咪的看着两人你来我往的斗嘴。
最后还是林父开了口,笑着打断她们道:
“好啦,这都几十年了,你们两个怎么还这么幼稚,也不怕孩子们看了笑话你们。”
“他们敢?!”两人异口同声道,这时候倒是默契十足了。
“不敢不敢”林笙调皮的吐了吐舌头笑道,周慕君也趁机摇头表态。
两位幼稚的妈妈见林笙和周慕君这么识趣,这才噗呲一笑结束了这场幼稚的辩论,笑嘻嘻的继续吃饭。
一餐饭在众人的欢声笑语和林笙撑得半圆的肚皮中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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