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根据《明会典?舆服制》规定,商人不得穿丝绸、戴金饰,违反者杖责。
三:商人子弟禁止参加科举。
当然,最近这些年朝廷缺钱,对商人参加科举的限制稍微放松了一些,但也仅仅是放松了一点点。
除了以上原因,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
商税太重!
明朝商税的正税有市税,钞关税、户税等。
其中市税,就是销售额的1%-3%,也就是三十税一这个说法的来历。
这也是世人普遍了解的商业税。
可事实上,商人要负担的赋税何止区区百分之三。
除了正税,还有地方摊派,诸如“门摊税”
、“市肆门摊税”
、“塌房税”
等,万历后更增“矿税”
“市舶税”
。
到了崇祯年间,加派“三饷”
,辽饷、剿饷、练饷,商税成为填补财政缺口的重要来源。
但这就够了吗?
当然不够啊。
还有“火耗”
、“雀耗”
为名加征附加税。
城市中的行户,如米行、布行需轮流承担“当行”
义务,免费为官府提供物资或劳役。
例如官府采购时,行户需低价供应货物,甚至倒贴成本。
地方官府更是时常以“军需”
、“河工”
、“赈济”
等名义向商贩摊派钱款。
商人运输货物需承担驿站马匹、草料费用,常被强制征收驿递工料银。
诸如此类的收费项目数不胜数。
这也是自古以来,皇朝统治者最重要的谎言之一。
商人税率极低,不曾为国家做贡献,倒买倒卖扰乱市场等等。
而事实上,普通私商既没有能力扰乱市场,也没有所谓的税率极低。
税率极低的商人是官商,是朝廷背景的商人。
有资格倒买倒卖发国难财的也是官商。
官商,官商,官在前,商在后。
没有通天的背景,没有官场中人,你想要做大生意,赚大钱?
呵忒!
你算个什么东西。
可即便如此,这些皇朝统治者依旧不满足,还要将私商打造成天下祸乱的根源。
因为只有这样,百姓才不知道自己苦难的根源来自哪里。
因为只有这样,真正的祸乱之源才能继续为祸人间。
天下私商苦朝廷久矣!
以前他们没有机会,也不敢反抗。
可现在,他们等到了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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