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走吧叔叔。”
……
这不算多么伟大的一件事,童言没想到焉回南在心里记了这么久。十年过去,他对这件事的记忆只剩下回去之后被罚的有多惨。
“那是我爸第一次带我出去,我就闹了这么大的动静,回去之后被关了好久。”童言皱了皱脸,向他诉苦,“不许我吃饭,不许我出书房,我就只能待在小黑屋里许愿。”
“许什么愿?”
“许愿超人救我出去。”
焉回南被他逗笑,“怎么这么可爱。”
他笑起来大概有几分那时候的影子,只是从前那种学生的稚气已经消失了,换成了一种很可靠的稳重。难闻的酒气也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古龙水的淡香。
浑然自成的体面之下,他的落魄只有十岁的童言见过。
没有人是完美的,连维纳斯都需要残缺才具有神性。这种不完美使焉回南的形象在童言心里丰满了许多,不再是那个遥不可及的结婚对象。
“那时候你就叫我叔叔了。”焉回南侧向他,轻挑了下眉。
“其实我犹豫了一下是叫哥哥还是叔叔,你穿的太正式了。”童言耸了耸肩。
“所以昨天你的小恶作剧没有得逞,因为十年前我已经被你冒犯过了。”
焉回南看着他,眼神里是佯装的较真。
“我那天可是帮了你呢。”童言轻哼一声。
焉回南笑着点头,提及过去也有几分感慨,“如果没有遇到你,也许我会很快向我父亲屈服。”
屈服意味着上交自由,那么十年后他所拥有的这些资本,包括天资,可能都会大相径庭。
童言突然偏过头,很认真地看着他,“其实我爸生气还有一个原因,我不可以吃冰激凌。”
所以他明知道会挨骂,受罚,还是选择了拉住他。
这下轮到焉回南愣了愣,“那时候……你是故意在帮我?”
“嗯。”做了好事的小朋友反而觉得这不是一件值得被铭记的恩情,毕竟他的想法很单纯,“你笑起来比较好看。”
焉回南把打火机放在桌面上,难得的不知道说些什么。
最后还是童言打破了沉默。
“我有点困了。”他小声问,“我睡哪里?”
说完像个十岁的小朋友一样,对答案充满了求知欲。
“楼上。”焉回南站起来,向他递出手掌,调笑道:“能走吗?需不需要我抱你。”
童言有些动摇,感情对他来说是空白领域,因此带有实验性质的好奇心,尤其是在他发现并不排斥与焉回南的肢体接触之后,就放肆的想要尝试更多。
他向来自由而不设限。
但很快他想到焉回南刚才告白的那番话,他对这段感情很真诚,童言觉得自己不该轻浮的抱有这种伊甸园的玩乐心态。
所以他只是借力站起来,松开了相握的手。
但还是忍不住隐隐放出了一些钩子。
站在客房的门口,他靠在门框上,懒懒地透露:“他请我喝的那杯酒,用伏特加代替了咖啡甜君度。”
那双眼睛眯起来,很像在引诱,“我喝醉了,你会趁人之危吗?”
明明是问句,字里行间都在释放着暗示意味。
焉回南反问:“你想我趁人之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