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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乐文小说>北有妖帝南有毒皇 > 第23章 百艺司官公孙哲(第1页)

第23章 百艺司官公孙哲(第1页)

……

……

“张大人,下官家中还有要事,便先行一步,还望大人恕罪。”

说罢——

王县尉甩动官袍,朝张县令拱了拱手,便大步离去。

一旁,陈主簿也随之起身。

“我陈氏,虽经营颖江,但多为渔业,且也只是偏门,非我族主营买卖,自是无畏。”

“想来,秦家也不在乎这两条鱼。”

“若秦家有意,大不了就送出了,说不得还能交个好。”

“如此,我陈家便不掺和了。”

“那么……张大人,李大人,下官告退。”

陈主簿拱了拱手,便追上王县尉,一同离去,显然,王、陈两家,丝毫不打算买李家的账!

这颖江上的买卖——

向来是张家占一半之数,李家占四成。

王、陈则分些不值钱的边角料,无伤大雅。

至于张家,即将升任仙族,又怎敢动他的利益,自是置身于世外。

说白了,就是要李家全扛!

他李家依靠外县门路,弄来宝丹兜售,做的便是倒买倒卖,修行资源的买卖。

一枚宝丹,市价百两银。

但经李家过一手,到颍川县就要价一百二三十两纹银!

除去上下打点关系。

一枚宝丹,少说能挣个十两纹银,一次便能倒卖十余枚,每月跑一趟船,就是上百两白银。

一年,那就上千两!

这还不算其他商品,若加在一起,每年大几千两,还是有的。

若秦家入主。

那基本就断了他李家的财路,废了大半个李家,张县令,更不会为了李家,与一位丹师交恶。

本想着——

若能拉王、陈两家下水。

他李家大不了,就让出一部分颖江买卖。

然后接手王、陈两家的部分生意,也算求个安稳日子。

但这两家,不上这套。

摆明是要废了他李家,给新人腾地啊!

李县丞欲言又止,看向县令:

“张大人,这……”

“本官老了,身体不适,李丞自便吧……”

张县令终止了对话。

起身抖了抖,那本不存在的灰尘,这种感觉,似是一道鸿沟,透露着仙对凡的不屑……

又或者——是一种漠视。

转身,步入偏殿,随之便有仆人,闭隆偏殿门户。

偌大的大堂中,徒留李县丞一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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