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您久等了……”
洒满阳光的窗边位置,银白色头的帅气女人正用手指捏着一根白色的搅拌棒,不慌不忙的搅动一杯冰咖啡,由于温度的作用塑料杯子外面已经有一层细密的水珠,她的目光望向窗外,眼神寂静。
铁灰色长的男人走到了她的身边,把手里的餐盘放下,随即就自觉的坐在了她的对面,细心的替她把那两只汉堡包的包装纸解开,放在她的面前。
“谢谢。”
女人回过神来,冲着他眨了眨眼睛,低头酌饮了一口没那么冰冷的美式,舔了舔嘴唇,拿起一只汉堡包狠狠地咬了一口。
“您这吃相……真豪爽……”男人忍俊不禁。
“想说我没个女孩子样儿就直说,别拐弯抹角的损人,我听的出来的!”酷姐翻了个白眼,但嘴巴依旧没停。
“那我可不敢,您现在拿捏的我死死的,我完全要看您的心情好坏,不然我的谋划可就泡汤了。”
“知道就好,所以你要多说点好听的,好好的巴结巴结我,要不然,我让你白来一趟中国!”
“哈哈哈哈,了解。”
没错,这二人就是从凤隆堂出来的芬格尔和长孙流连,按照说好的,接下来的时间都交给这位大小姐安排,她说的就是“真理”,某人只是伺候她的小二。
他们此时所处的地方是一家老牌美丽国快餐店,作为世界五百强企业,它的“倩影”遍布全世界的大多数地方,几乎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这处就是它的一处在中国的连锁餐厅,在北京的一处胡同里,不土不洋的,还挺合适。
芬格尔掏光了口袋,用他仅剩的二十多美子换成了人民币,也就是一百多块,请长孙大小姐喝了杯咖啡,又点了一餐盘快餐,不多,也就六七样,但真正做到了“兜比脸都干净”。
“您的品味真独特,竟然对快餐炸鸡这么有兴趣,像您这种身份不应该直接八大楼走起,最起码都得是全聚德啊!”芬格尔无奈的笑了笑,嘴上还不停下。
“你也得有钱请我吃啊,一百多块咱俩上那里一人点碗面条吃都不够,你又想我请你吃饭啊?!”
“嘿嘿,也不是不行嘛~”
“想的美!你自己说的要好好的服侍我,逗我开心,结果兜里就一百多块,吃完了这顿快餐,你还能带我干嘛去?!!后面的行程我自己出钱逗我自己玩啊?!!”
长孙流连放下吃了一半的汉堡包,又抽出了几根薯条,塞进嘴里,含糊的数落了眼前的男人一通,她虽然嘴上不饶人,但从眉眼微微舒展,可以看出她的心情还不错。
“堂堂的卡塞尔学院副校长,还不如路边的一个中国乞丐有钱,说出去让其他混血种听见,多丢人啊?!!”
“我原来一直刷师弟的黑卡嘛,但是他有任务啊,就拿走了,我就直接打回原形了啊,我工资一个月换算才一万多块人民币,在美国要养孩子的,挣美子花美子,没什么余钱的,不像你们这帮年轻人,都是孤家寡人,天天潇洒的不得了!”
“你还有孩子?!!”长孙流连满脸惊讶。
“你不知道?按照你们的情报水平应该是很容易就能知道吧?”
芬格尔无奈的摊了摊手,流露出一抹中年男人的尴尬,他掏出了自己的钱包,是一个很旧的真皮材质的,也多亏了是这样的材质,才让它一直经历了“风吹雨打”来到了今天,依旧还有点钱包的样子。
“咦,这款花花公子钱包应该是真的,但是好像是二十年前的款式了,你一个钱包用了二十年?”长孙流连她一脸的不可思议。
“我念旧的,用习惯了就不愿意换了,新的还得再磨合,没那个功夫。”
男人从钱包里抽出了一张照片,眯眼看了眼,随即一抹真诚的笑容就出现在他的嘴角,满眼宠溺的用手指指肚轻轻摩挲了一下照片上女孩可爱的小脸儿。
递给对面的她,芬格尔眼神里满是骄傲,指了指那个和自己合影的小妞,开始了介绍。
“她是我的女儿,叫做娜塔莉,今年六岁了,是个有着过目不忘技能的混血种小丫头,我曾经写过一本书,她很喜欢,就全部背下来了呢,要知道,那可是足足一百多万字数呢!很厉害吧?!!”
长孙流连怔怔的看着照片上那个笑得很灿烂的金女孩,心里一万只草泥马奔腾而过,自己还在这里幻想有的没的呢,人家孩子都这么大了!!!
“她妈妈呢?”她忍不住直接开口询问。
“死了啊,你知道的,屠龙总是有伤亡的。”芬格尔轻轻笑了笑。
“你的妻子是死在龙族手里吗?”长孙流连语气变得有点小心翼翼。
她开始有点心疼眼前的男人了,明明那么有实力,但是还是没有能够保护好自己的妻子,只好全心全意的照顾他们唯一的女儿,同时也默默的怀念着她,好浪漫,好凄美的爱情故事啊……
那个钱包也是那个她买给他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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