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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三(第1页)

支那内学院精校本《玄奘传》书后

——关于玄奘年谱之研究

玄奘法师为中国佛学界第一人,其门人慧立,本住持幽州昭仁寺,贞观十九年,奘师初归自印度,开译场于长安之弘福寺,诏征天下晓法能文之僧襄焉,立以其年六月应征至,任缀文,自后追随奘师二十年。奘师寂,立乃综其生平,作《大慈恩寺三藏法师传》十卷,都八万余言,而彦惊为之笺,惊亦奘门弟子也。此书在古今所有名人谱传中,价值应推第一。其后关于奘师传记之作品,尚有道宣之《续高僧传》、智昇之《开元释教录》、靖迈之《译经图记》、冥详之《玄奘法师行状》、刘轲之《大遍觉法师塔铭》。宣、升、迈、详,皆奘门人,唯轲之铭,作于开成四年,距师寂一百七十五年矣。诸家所记,什九皆取材于慧立之本书,故本书实奘传之基本资料也。

本书近百余年来,英、法、德、俄文皆有译本,为之疏证者且不少。其在本国,则因《大藏》外无单行本,见者反甚稀,研究更无论矣。清季,扬州刻经处始从藏中抽印,学者便焉,然讹脱尚不免。此本为民国十二年季冬,支那内学院所校印,欧阳竟无先生以殊印本见寄,读之欢喜踊跃,举其特色如下:

第一,文字的校勘。依日本弘教正藏本,对勘丽、宋、元、明四藏本,凡文字互有异同处,皆斟酌其义理较长者改正,复用可洪《音义》、慧琳《音义》校勘俗字,文字上殆已精审无憾。

第二,记载的校勘。取《大唐西域记》及道宣、智升、冥详、刘轲所记述,其事迹有异同详略处,皆旁注比对,令读者得所审择,最为利便。

第三,遗像及地图之附录。卷首有奘师遗像,神采奕奕,竟无师系以一赞,能状其威德,令读者得所景仰。复有刘定权所制《玄奘五印行迹图》,盖参考西籍复制,大致甚精审。

第四,年岁之标记。本书自贞观十九年以前皆不记年月,读者茫然不能确得其时代,最为憾事。校本卷端标列年号及奘师岁数,实为年谱之雏形。内中奘师西游之年,本书及一切传记皆谓在贞观三年,吾尝考定为贞观元年(《中国历史研究法》一二五至一二九页),竟蒙校者采用,尤觉荣幸。

本书得此善本,吾深为学界庆幸。唯于卷端所列年岁,有未能释然者。吾三年前尝发心造《玄奘年谱》,牵于他课,久而未成,今亦未克赓续,偶因读此本,触发旧兴,抉其要点,先制一简谱以就正于内学院诸大德云。所征引书及其略号如下:

以奘师之如此伟大的人物,其传记资料如此其详博,而苦不能得其详确之年代,洵学界一异事也。其圆寂岁月,为麟德元年二月五日无可疑者,唯生年不详,而享寿岁数,诸家多阙不载,或载而不实,因此,撰年谱者遂无从着手。今列举异说如下:

甲、五十六岁说。《旧唐书》本传云:“显庆六年卒,时年五十六。”此说纰缪特甚。师年逾六十,佐证甚多,观下文所列举自明。且师卒于麟德元年,岂尚有疑议之余地?况显庆只有五年并无六年耶。官书疏舛,一至于此,可叹。

乙、六十三岁说。《行状》述师语云:“今麟德元年,吾行年六十有三。”其年即师之卒年也。本书校本即从其说,以得寿六十三推算,定为生于仁寿二年。但据吾所考证,《状》文误记也(详说下)。且《状》中又云:“贞观三年,年二十九。”若以六十三岁推算,其年仅二十八耳,自相矛盾者一年。

丙、六十五岁说。《续传》云:“麟德元年……告门人曰:……行年六十有五矣,必卒玉华。……”此与《行状》所记略同,唯易“三”为“五”。

丁、六十一岁说。本书未记得寿几何。唯于武德五年条下云:“满二十岁。”于贞观三年条下云:“时年二十六。”今依此推算,则麟德元年应为六十一岁。

戊、六十九岁说。《塔铭》云:“麟德元年二月五日夜……春秋六十有九矣。”《塔铭》虽晚出,而所记最得其真,在本书中可得切证。校者主六十三岁说,乃据他书以改本书,大误也。今列举其文:

一、显庆二年。本书校者标眉云:“法师年五十六岁。”然其年九月二十日师上表云:“岁月如流,六十之年,飒焉已至。”(本书卷九页二十一)以六十九岁推算,是年为六十二岁,若仅五十六岁,无缘用“已至”二字。

二、显庆五年。校者标眉云:“法师年五十九岁。”是年为初翻《大般若经》之年,本书于本年条下记其事云:“法师翻此经时,汲汲然恒虑无常,谓诸僧曰:玄奘今年六十有五,必当卒命于此伽蓝,经部甚大,每惧不终,人人努力加勤,勿辞劳苦。”(本书卷十页三)依《塔铭》六十九岁推算,是年正六十五岁,与本书合,《续传》及《行状》致误之由,皆因误记法师此语之年岁,盖以初译《般若》时所言为译成《般若》时所言也。其实依本书所记,语意甚明,盖六百卷《般若》,诚不易卒业,师以耆年任此艰巨,故当削稿伊始,作“加我数年”之思,以此自励励人耳。若如《行状》所记“今麟德元年,吾行年六十有三。……”此语成何意味?而校者乃据以破本文之“五”字,益支离矣。

总之,慧立著本书时,偶遗却“享寿若干”之一句,遂令吾侪堕五里雾中,犹幸《塔铭》有明文,而本书所录此两条能为极强之佐证,故奘师年谱之成立,尚非绝望。今试根据本书,正其矛盾,为简谱如下:

隋文帝开皇十六年(西纪五九六)法师生。

仁寿三年(六〇三)八岁。能诵《孝经》。

炀帝大业四年(六〇八)十三岁。始出家。

大业十一年(六一五)二十岁。始受具戒。

唐高祖武德五年(六二二)二十七岁。在成都坐夏学律。

案:本书云:“年满二十,以武德五年于成都受具坐夏学律。”疑是误并两事为一事。

武德六至九年(六二三——六二六)二十八至三十一岁。遍游京师江汉河北诸地,从师问学。

太宗贞观元年(六二七)三十二岁。是年八月,犯禁越境,西游求法。冬间抵高昌,为其王麴文泰所礼待。

案:师之西游,本书及一切记载皆云在贞观三年,误也。所以致误之由,盖缘师在外十七年,以贞观十九年归,从十九年上推至三年,恰得十七个年头,遂相沿生误。今考“历览周游一十七载”之语,始见于师在于阗所上表,而其表文实作于十八年春夏之交,三年八月至十八年三四月,何从得十七年,其不合一也。师曾在素叶城晤突厥之叶护可汗,而叶护实以贞观二年夏秋间被杀,若三年乃行,则无从见叶护,其不合二也。师在某处留学若干年若干月,往返途中所历若干里,本书皆有详细记载,非满十七年不敷分配(看本谱贞观十六年条下案语),若出游果在三年,所记皆成虚构,其不合三也。师出游冒禁越境,其所以能然者,则由霜灾饥荒,搀在饥民队中以行,《续传》所谓“是年霜俭,下敕道俗,随丰四出,幸因斯际,西向敦煌”是也。考《唐书·太宗纪》云:“贞观元年八月,关东及河南陇右沿边诸州霜害秋稼。”正与《续传》所记情事相应。若贞观三年,则并无“霜俭”之事,其不合四也。以此诸证,故吾确信师之出游乃贞观元年而非三年。其详见旧著《中国历史研究法》中。

又案:据《本书》在凉州停月余日,在瓜州停月余日(卷一叶九、叶十),度五烽及莫贺延碛约须半月(页十二至十五),抵高昌计应在十一月。高昌王挽留说法一月余(页十六至十八),去高昌当在岁杪。

贞观二年(六二八)三十三岁。经阿耆尼等国,二三月之交,度葱岭,至素叶城,谒突厥叶护可汗。遂度铁门,经睹货罗等国至迦毕试,在彼中夏坐。复经健陀罗等国,逾印度河至迦湿弥罗。

案:阿耆尼至素叶一段,本非通路,师所以迂道行此者,全为谒叶护可汗。盖葱西诸国,时方服属突厥,非得叶护许可不能通行也。叶护晤师后月余即被杀。

又案:本年行程,似达迦湿弥罗而止,沿路滞留之时日大略如下:

在屈支国,因凌山雪路未开,淹停六十日。

在素叶城,与叶护周,旋约十日。

在活国,因遇篡乱,淹留月余。

在梵衍那都城,巡礼圣迹,经十五日。

在迦毕试之沙落迦寺,坐夏约两月余。

在犍陀罗国,巡礼圣迹,约十日。

大约一年光阴,半数淹歇,半数征行,行程约万里而弱,其所历如下:

阿耆尼至屈支七百余里。

屈支至跋禄迦六百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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