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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8章 写字楼里的行李箱(第2页)

李某当场瘫在地上:“不可能……我明明……”老陈脸色铁青:“你以为把人扔这儿就完了?她要是活着,为啥不回家?要是死了,尸体呢?”

就在这时,我的手机突然响了,是主编打来的:“大锤!赶紧回来!有新线索!那个失忆的丽丽,她想起来点东西!”

我们连夜赶回派出所,丽丽坐在椅子上,手里紧紧攥着一杯热水,指甲把杯壁掐出了几道印子。“我……我昨天做梦,梦见那个杯子了。”她声音颤,“就是李某给我倒水的那个杯子,杯口有个缺口,像颗虎牙似的——不对,不能说似的,反正就是有个缺口!”

我突然想起在李某家看见的那个玻璃杯,赶紧翻出当时拍的照片——杯口果然有个小缺口。老陈一拍桌子:“走!再搜他家!”

这次搜查比上次更仔细,警员们把地板都撬了起来,最后在卫生间的瓷砖缝里,现了一小包白色粉末。经检测,正是安眠药,而且和丽丽体内残留的成分一致。

“证据确凿,这下看他怎么狡辩!”老陈摩拳擦掌。可就在这时,法医科传来消息:在潘艳的风衣布料上,现了少量血迹,dna比对结果显示,血迹不属于潘艳,而是……李某的。

所有人都懵了。我盯着化验报告,突然灵光一闪:“会不会是潘艳醒了,跟李某搏斗过?她可能没死,还打伤了李某!”

老陈猛地转身看向李某:“你脸上的伤是怎么回事?”李某下意识摸了摸脸颊,那儿有道淡淡的抓痕,他之前说是“不小心刮的”。此刻在证据面前,他终于崩溃了:“她、她突然醒了,抓了我一把,我吓得赶紧跑……等我回来,箱子和人都不见了……”

案情突然逆转:潘艳没死,还从箱子里逃了出来!可她为什么不回家?为什么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们重新梳理时间线:李某点o分离开公寓,点o分推着箱子出大楼,中间两个小时他在干什么?监控显示,他中途曾返回过一次公寓,拎着个黑色塑料袋出来,扔进了垃圾桶。

“去翻垃圾桶!”老陈一声令下,警员们戴着口罩手套,在垃圾桶里翻找,最后找出了那个塑料袋,里面是带血的抹布和一把水果刀,刀身上刻着“李某”两个字——是他的私人物品。

“你回去干什么?”老陈举着刀质问。李某浑身抖:“我、我怕留下血迹,回去擦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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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潘艳在箱子里并未完全昏迷,当李某把她搬到摩托车上时,她醒了过来,用尽全力抓伤了李某的脸。李某惊慌失措,逃回公寓取刀,想回去补刀,却现箱子不见了——潘艳趁机挣脱了束缚,拖着箱子躲进了大楼的某个角落。

“大楼里还有没搜到的地方吗?”我问。老陈皱眉:“除非……她钻进了通风管道?”

财富广场的通风系统像张巨大的蜘蛛网,遍布整栋大楼。我们带着手电筒爬进去时,灰尘扑得人睁不开眼,不知是谁的安全帽碰到了管道壁,出“当啷”一声响,惊飞了几只蝙蝠。

“潘艳!潘艳!”我们一边爬一边喊,声音在管道里嗡嗡回荡。不知爬了多久,前面突然出现个拐角,手电筒的光束照到一团米色的影子——是潘艳的风衣!

我们激动地扑过去,却现风衣被挂在管道的支架上,下面是一双掉落的高跟鞋。再往前爬了几米,赫然看见那个行李箱躺在角落里,箱盖大敞,里面有一滩干涸的血迹,还有一张撕碎的保险单。

“她肯定是从这儿爬出去了。”老陈用手电筒照向管道的一个出口,那里的铁丝网被掰弯了,露出个勉强能挤出去的洞口。我们顺着洞口爬出去,现自己竟然到了大楼的地下室,这里堆满了废弃的桌椅,灰尘厚得能在上面写毛笔字。

就在这时,我脚下突然踩到个软乎乎的东西,低头一看,差点叫出声——是潘艳的手机!屏幕已经碎裂,但还能开机,相册里最后一张照片是在月日中午点拍摄的,画面模糊,像是在黑暗中随手拍的,仔细看能看见半张人脸——是李某!

“她在这儿拍了照,想留下证据。”我喃喃道,“可后来呢?她为什么没逃出去?”

地下室的尽头有扇铁门,上着一把生锈的锁。老陈试着踹了两脚,门“吱呀”一声开了,里面是间堆满旧文件的仓库,霉味熏得人直皱眉头。我们用手电筒扫过货架,突然,光柱定格在一个蜷缩在角落里的人影上——是潘艳!

她穿着黑色的打底裤和毛衣,外面套着那件米色风衣,头凌乱地披在肩上,眼睛瞪得极大,直勾勾地盯着我们,像是见了鬼。

“潘艳!”我惊呼一声,冲过去想扶她,却被老陈一把拉住。他指着潘艳脚下的地面,我这才现,她周围散落着几片安眠药的药瓶碎片,而她的右手紧紧攥着个东西,指缝里渗出干涸的血迹。

医护人员很快赶到,将潘艳送去医院。在她攥着的手里,我们现了半枚带血的指甲——应该是抓挠李某时留下的。而仓库的墙上,用血迹歪歪扭扭写着几个字:“他有刀……”

案情终于水落石出:潘艳从通风管道逃到地下室后,本想从铁门出去,却现门被锁死。绝望中,她躲进仓库,没想到李某拿着刀追了过来。两人在黑暗中搏斗,潘艳用碎片划破了安眠药瓶,将药粉撒向李某,趁他慌乱时逃到角落,用血迹写下警告。最后,李某怕惊动他人,只能仓皇逃走,留下奄奄一息的潘艳。

三天后,潘艳在医院醒来,虚弱地向警方讲述了案经过:她喝完茶后感觉头晕,迷迷糊糊中被塞进箱子,再次醒来时听见李某在外面绑箱子的声音,于是拼命挣扎,用指甲抓伤了他的脸。逃出箱子后,她不敢走电梯,只能爬进通风管道,一路摸索到地下室,却被困在了仓库里。

“我以为自己要死在那儿了……”她握着妹妹的手,眼里泛着泪光,“多亏你们找到了我。”

而李某,这个自以为聪明的凶手,最终被警方以故意杀人未遂和强奸罪(对丽丽的迷奸未遂)逮捕归案。在法庭上,他哭得像个孩子,鼻涕眼泪糊了一脸,再也没有当初撒谎时的“冷静”。

案子结了,我坐在回编辑部的高铁上,看着手机里的照片——财富广场的大楼在阳光下显得平平无奇,完全看不出曾生过这么惊心动魄的事。想起老陈说的“会吃人的楼”,我忍不住笑了,这哪儿是楼吃人,分明是人心比楼更可怕。

不过,作为一个记者,我突然觉得,比起那些天花乱坠的标题,真相本身就足够震撼。就像潘艳在黑暗中写下的血字,再深的黑暗,也总有光照进来的那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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