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旁人都说,就我这狐媚子样,将来定不愁吃喝。
没办法,我不仅美艳嘴甜,还总是笑,那叫一个和善可亲。
前世,我是朝堂第一位宦官,有权有势有财,唯独没有尊严。
因为少样东西,他们就叫我阉狗。
好像人这个字,就要对应身体万全,否则低人一等。
我求过很多人,跪破过很多次膝盖,被人脱过裤子嘲笑,吃过猪食,住过马棚,没人比我更会谄媚。
后来他们发现,我笑得越灿烂,背后刀子捅得越深。
我不男不女,杀人,也不论男女,只讲最大利益,谁都别想逃。
主子对我很满意,我们互相扶持,我从倒泔水的小太监,走到了一人之下的大公公,而他从冷宫皇子,一步步踏上九五之尊。
我有了府邸和一堆干儿子,上到皇后,下到官员,谁见我都给几分颜面。
直到,我奉命给惑乱后宫的妖妃送去一杯毒酒,对方不仅不喝,还对我破口大骂。
「死太监,你让他来!我要亲口听他说……」
不听话的我见得多了,当即亲自上前给她灌下去。
「咳咳……你残害宫妃,作恶多端,我要诅咒你,今生不得好死,下辈子,留着记忆当个人尽可夫的卑贱女子。」
她恶狠狠地盯着我。
我被逗得不行。
「不得好死就算了,当个女子也能是惩罚?」
她嘴角流下黑色的血,笑得凄惨又狠厉,没来得及回话就气绝了。
我还挺惋惜。
结果,没几年皇帝薨后,头一道遗旨,就是让我,活着陪葬。
【天下可以没有你,但朕离不开你。】最后写着这么一句。
我老实接旨。
我懂得,主子习惯有我,至死也要我们主仆深情脍炙人口,为此生画上最后一道荣光。
人人都庆幸,大阉狗活该这样惨。
笑死,无根之人长眠龙穴,他们庆幸,这对吗?
皇陵很挤,全是金银宝器,我挨了五天五夜,才把棺材破开,换自己躺进去。
这算什么?
算他机关算尽百密一疏,算我吃苦耐劳终得回报。
女子之身除了些许不习惯,用得算是趁手。
除了亲娘早逝,亲爹多病,嫡母偷偷虐我,其他都挺好。
有吃有喝能活着,干什么都是赚。
但诅咒在我九岁那年应验了。
亲爹走后,嫡母准备把我送到私窠窑。
那里是最下等的青楼女子汇聚处,光顾的三教九流什么人都有,但凡进去,九死一生。
嫡母说养不起我这个闲人。
我就跑了,混迹于与一群小乞丐。
其一,是为了给她长记性。
狗还没栓好,你放什么豪言?
其二,隔日未时,我准时在街头被她寻到,一根麻绳绑着游大街,等到申时,在街头遇见了老鸨万妈妈。
她一脸惊喜地说我这张脸,可以换五十两。
好笑吧,从前我不要脸才能活,现在我露脸就行。
嫡母不肯,因为爹死前还在念叨我娘,所以她打定主意要折磨我。
二女伺一夫,像两只狗抢一块骨头,骨头没了,也挡不住狗要记仇。
我隐隐懂了点,女子苦,可能苦在毫无意义的内斗。
她们却不自知。
万妈妈舍不得我,加价到一百两,嫡母蠢但不傻,我得以踏进城里第三大的青楼万春阁。
万妈妈把我推进小黑屋,要给我立规矩。
我笑得千娇百媚:
「妈妈,你舍得我这样娇嫩的肌肤饿出干瘪的形状来吗?我才九岁,正是长肉的时候,尤其是胸前的,顶顶重要啊。」
她脸皮一颤,有点凌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