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只细滑瘦长的手掌扼着她的左乳,且有两个指头在掐着乳头。
她也不甘示弱地掏出他的东西,她惊诧于他那东西的粗长、硕大,吃吃笑之间竟把它含进了嘴里,她努力张着嘴巴,腮帮让它顶着麻生疼,在她艰难地套动当中,贤文那阳具便坚挺变硬,差点顶到了她的喉咙里令她哽噎着,她慌乱地挣开那东西,气喘着猛烈咳嗽。
曼娜还气喘未定,下面那肉唇却猛地一紧,一根阳具狠狠地顶插了进去。
她来不及摆定个姿势,就见贤文伫立在床下面,架起她一双雪白的大腿挺身而动。
曼娜好像一跤跌进了烂泥坑,再也爬不起来了一样。
只好随着阳具的进进出出,娇吟叽哼。
楼下是嘈杂喧哗的声音,梅姨送客时高着嗓门地道别,吆喝着爱华爱云吃饭的叫声。
贤文却没完没了地在曼娜的身上驰骋纵挺,阳具坚硬地把曼娜弄得热情如火。
等到梅姨在楼下仰着头朝楼上大声地喊道:“开饭了。”
贤文这才心头一颤,随后便倾泄如注。
2
曼娜每天都要亲自到店里来。
以前这条破烂不堪紊乱无章的街道,让贤文这么一开,变得干净宽敞、整齐有序了起来。
两旁残旧的骑楼快要坍塌的房间不见了,全换作崭新的楼房,原先那些石板地面由于经历了数百年的风霜雨露车碾人踩,每逢下一场不大的雨也水漫街面,如今换成平坦的水泥路面。
林贤文近水楼台,在黄金地带为曼娜选中了三间旺铺,其中一间做起了服装生意,让曼娜亲自打理。
按照曼娜的提议,店面一色粉红的装置,加上玻璃的门窗,看起来十分地雅致。
而店里的衣服都是来自香港的女式时装,质料大都是轻薄透明的化纤尼龙,色彩鲜艳,镶着繁复的蕾丝,式样相当夸张,做工且十分精细。
它们散出一股时尚而高贵的气息。
有的还是很暴露但却露得不是很轻佻,但是,这些衣服带来了一股开放的气息,它以它的精美和新颖,冲击着这个城市的傲慢偏见,打破了成规。
女人对于服饰,有一种与生俱来的、不言自喻的嗜好。
曼娜起先是按捺不住好奇和兴奋,她一件件的仔细地审视这些衣服,为它们设想最佳搭配。
曼娜还对它们进行一些小小的改造。
比如,把有些特别薄而透明的衬衣的垫肩拆除,免得看上去就像是两片补丁,而给另一些宽肩阔袖、质地垂挂的装上垫肩,夸张它们的宽和垂。
将一些太过累赘的蕾丝去掉,而给一些过于平淡的缀上蕾丝。
而到后来,曼娜对于服装生意已开始熟络了,她还别具慧眼,总是能够一眼看出哪一种款式正当时令,而另一种则即将过时,然后定出天壤之别的价格。
她很前地认识到,价格有时候也能制造和率领潮流。
因此,有一些价格是可以商量的,有一些却雷打不动,宁可卖不出去。
卖不出去又怎么?
她又不是不知道这些衣服的真正价值。
贤文依是在内地和香港来回穿梭,后来,曼娜甚至更加盼望他回来。
他回来,就能带来更多的新鲜衣服。
这些衣服的款式更替得这么快,叫人目不暇接。
曼娜真是欣喜得很,每一次,看见整包整包的衣服进来,她都急不可待地打开来,往外掏着,又有什么新东西在里面哪!
她就像一个接受节日礼物的小孩子。
曼娜刚在店里呆了一会,便见到吴为开着时髦的太子型摩托车,带着爱云爱华上学。
她们姐妹好像跟他挺有缘份。
每次吴为到她们家去,两人总喜欢与他在一块儿玩耍。
每天早上,他开着摩托车送她们去上学,下午便去接她回来。
吴为经常把那心爱的摩托车擦得亮亮的,而且在车头上插满了一些五颜六色的绒球儿,装饰得像凤辇宫车一般。
每次出去接送她们,他总把自己收拾得头干脸净的,即使是大热天,也穿戴得体体面面。
当爱云爱华从学校出来门口时,扬起脸,甩动着那一头短,高傲得像个小公主一般,吴为跟在她们的身后,替她们提着书包,挺着腰,满面严肃,像足了她们的护驾卫士。
一回到家里,爱云爱华便拉着他到天井中嬉耍去了,吴为总是想出百般的花样,来讨她们的欢心。
有一次,曼娜还看见他独个儿坐在屋檐下,脚旁边地上摆着一大堆红红绿绿的玻璃珠子,他手里拈着根金线,聚精会神的串着那些珠儿。
当他伸出他那双男人的粗大的手掌,满地去捕捉那些滑溜乱滚的玻璃珠子时,显得十分的笨拙有趣。
那天她们回家后,吴为在天井里,便替她戴满了一身玻璃珠子串成的手钏儿和项链子。
爱云头上戴了两圈,两只膀子上,一边箍了五六个,她把鞋子也踢掉了,打了一双赤足,捞起了裙子,露出她雪白的腿子来,她的足踝上,也套了好几个五彩玻璃脚圈子。
爱华嘴里咿呀唔呀的唱着笑着,手里擎着两球艳红的杜鹃花,挥动着她那白胖的小膀子,在天井粗糙的地上,跳起她学校里教的舞来。
吴为围着她们,连蹦带跳,不停的拍着他那双大手掌。
他那张大白皙的脸涨得鲜红鲜红的,嘴巴咧得老大,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来,他们仨个人,一大两小,蹦着跳着,载歌载舞起来。
吴为讨爱云爱华的欢心,也讨起曼娜的欢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