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状上写的农场位于闪金镇东边几里远的地方,到达这里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
这个农场主人的名字叫斯托米尔,杰斯不记得地图上有这么个农场,因为斯托米尔在通用语里是广阔的湖的意思,所以很多人管这里叫巨湖农场。
尽管这里附近没有任何跟湖有关的东西,连最近的河都在南边七八里之外。
为了对付狼,杰斯带了那根兽人棍子来,毕竟在对付野兽的时候一寸长一寸强,这里的狼又不是座狼,估计也挨不了几下,用斧子反而太不灵活。
不过,为了不让有学识的人看出来,他用布紧紧地裹住不露出下面的颜色和材质。
矮人手里着提着一把剑,身上背着弓,比杰斯街头混混般的打扮更像是个职业斗士,俩人就那么大摇大摆地往农场的方向走去。
巨湖农场不是个多么大的农场,尽管名字很唬人,从表面上看还不如两个人在暮色森林潜入的那个农场,磨坊和粮仓都显得有些小家子气。
杰斯大致打量了一下农场的规模,有种自己一个人就能把除了人住房屋以外的所有建筑物和栅栏都搭起来的错觉。
“喂,有人吗?”矮人对着农场大吼了一声。
一个人从竖立起来的秸秆捆后面侧过头往这边瞧了一眼,然后突然拔腿就跑。
“他跑什么?”格瑞德奇怪地问。
杰斯看了一眼他,又看了看自己,立刻大吼道:“我们不是土匪!我们是来帮忙的,斯托米尔先生!”
正在跑远的人到了中途,回头望了一眼,又不停地跑一直跑到粮仓里面去了。
两个人追上去到粮仓旁边,男人突然手持草叉冲了出来,格瑞德立刻用剑挡在草叉中间往旁边一别,把草叉按在泥土里。
“我们是来帮你的,你要干什么?”
“滚出去!”男人咬着牙说:“现在来还有什么用?!”
杰斯问:“出什么事了?”
“我的孩子……我的孩子才四个月大!”他瞪着杰斯说:“她被那些狼叼走了,我连追都追不上!”
“什么时候?”杰斯问。
“就是前天。”男人说:“我不知道跟闪金镇的卫兵报告过多少次了,如果你们早点来把那些狼找到也不至于这样!”
“你怎么不先自己去找找看?”矮人问。
“我不能离开农场。”男人着急到话都快说不清楚了:“我的妻子被咬伤了,我没能杀掉几只狼……我什么都做不好,我简直就是个废物!”
说完,他突然拔了拔草叉,没有拔动,转身就要抢矮人的剑,杰斯冲上去把他按倒在地,这个发了疯似的男人一股离谱的力气一下子挣开杰斯的控制,跟猝不及防的格瑞德撞了个满怀。
两个人在碎草堆里滚了几圈,翻起来的杂草秸秆漫天飞扬,男人爬起来正要再去抢剑,剑已经指在他的脖子上了。
“再抢不用狼动嘴,我送你见你祖宗。”矮人冷声道。
“我要去找狼,杀了那些狼!”
男人大吼一声绝望地靠在旁边的粮袋堆上,用力地捶了一下粮仓的木柱,把整个屋子都震的晃晃荡荡。
矮人压了压自己的剑尖,他感觉这个男的精神已经不太正常了。
杰斯看着这个男人,又望向他居住的那个小屋,一个老太太正站在门口望着这边,身子只能勉强地站稳。
她没有说话,只是怔怔地看着,杰斯感觉她或许是因为年纪太大意识不清楚,可能还不知道这边发生了什么。
那大概是他的母亲,或者是他妻子的母亲。
这个男人靠着这个农场养活两个女人一个孩子,半夜遇到狼袭确实也很无奈,如果孩子被叼走,他当然不敢往远了追。
如果他走得远了,狼群绕回来,真的可能要把他全家人都杀掉了。
那种时候,要怎么指望一个糊涂的老太太和一个刚生完孩子的年轻女子跟一群狼对抗?
“我不叫斯托米尔。”男人低声说:“这是我妻子的家族农场,她是斯托米尔家的人,我叫马特,马特·福莱尔。”
他又把地上的草叉捡起来说:“我就用这把叉子,跟你们一块把那些狼都杀了,全都杀光,为我的孩子报仇。”
“我们是收了钱的,福莱尔先生。”杰斯拍着他的肩膀说:“如果你要是跟着来,那我们不还要分钱给你?这可不行。你就好好在家待着吧,保护好你的亲人。如果找到了狼,我们会帮你处理掉的。”
这个男人现在已经因为愤怒而脑子不清楚了,把他带去很可能只会添乱,两人还要想办法保护他不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