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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第1页)

大雨已停,路面积水严重。二手桑塔纳泡过水,怎么也打不着火,赵小光要来接她势必浪费不少时间。

凌霜低骂一句,急步往小巷外跑。

这个时间点,路上几乎没人,车子难打。

巷口停着一辆白色路虎,大灯映亮大半个街道。她路过,又退回来,低头敲响车窗。

黑色玻璃降下一道缝,浓烈的香水味从车里溢出——胡椒、薰衣草、鼠尾草、皮革混合烟草。前调强势,后调邪气,这人看上去不好惹。

不过,既然已经惹了,她就不带怕的。

车里放着歌,悲伤压抑的曲调——《behdbeeyes》

“有事?”男人嗓音低沉悦耳,只可惜语气拒人千里之外。

凌霜眉梢一挑,觉得这会儿面子不重要:“我想打车。”

“抱歉,不接客。”说完,他冷淡合上车窗。

新鲜空气被阻在外,女孩说话声也变得沉闷:“有急事,请您帮忙。”

男人启动车子,准备离开,忽然见女孩将证件拍在风挡玻璃上,“警察,需要你协助调查一起案子。”

凌霜,南城市公安局。

男人视线落在那个名字上,黑眸半眯。

十秒钟后,他再度降下车窗。

车内光线昏暗,凌霜勉强看清他半截脸,五官立体,线条坚硬。他很高,坐在那里,头发几乎抵到车顶,脖子里坠着条黑银项链,三分正,七分邪,锁骨上有抓痕。

“什么案子?”他问。

依旧没有情绪,压迫感不减。

“凶杀案。”凌霜实话实说。

正常人听到这凶杀案三个字都讳莫如深,他没有。男人微勾起唇角,饶有兴致地吐出一句话:“听着怪有趣。”

怪有趣?她平生第一次听人用“有趣”来形容凶杀案。

任何一个目睹过犯罪现场的人,都说不出这个词。那过于冷血、残忍,对生命彻头彻尾的漠视。

“去哪儿?”男人低头点了支烟,金属打火机应声落入扶手盒。

凌霜报过地址,车子在路上飞驰。

偶有街灯漏进来,明明灭灭,映亮男人搭在方向盘上的手,骨节修长,手腕上戴着一块格林尼治。

‘戴金劳,有金捞。’许多人男人都信这个。

凌霜还注意到他副驾驶上突兀地放着一个粉红色化妆包,拉链没合,可以看到里面打开的化妆品,都是些没见过的杂牌子,粉刷有使用痕迹。

她稍稍有些疑惑,男人处处精致,车里怎么会有这些?而是那个粉红色也不像是他会买的东西……

不多久,男人接了通电话,语气比之前温和许多——

“你自己打车过来。”

“去不了机场,被女警劫持了。”

“漂不漂亮?没注意。”

“行,中午去‘云天’吃饭。”

电话那头是个女孩子,声音有些嗲,凌霜猜测是他女朋友或者情人。

凌霜无意打探陌生人隐私,静默地看向前方。云消雨歇,今天应该会是个好天气。

到达目的地,凌霜下车,男人忽然叫住她。

她回头,男人丢给过来一袋面包,“请你吃早饭。”

凌霜匆匆接过塑料袋,目光飞快在他脸上扫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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