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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第1页)

第14章

温宁又开始烧火热锅,用野鸡自带的鸡黄油开锅,这样新锅就不容易粘了。

没多久,小逸和铁蛋一起走进厨房。

铁蛋笑眯眯地喊:“温姐姐,沈姐姐。”

温宁摸了摸他的脑袋,看到他怀里捧着一把干红薯粉,不禁诧异,“怎么还带东西来了?”

铁蛋有些羞赧地挠了挠头,“温姐姐,现在粮食这么金贵,我不好意思总白吃白喝。这是我奶奶去年手工做的红薯粉,可好吃了!”

温宁心里一暖,夸了他两句,又让他和小逸去玩。

院子里,两个小家伙捡起地上的野鸡毛,正琢磨着做鸡毛毽子。这个年代没有电子产品,农村的孩子总能自己找点乐子。

厨房里,沈棠的花卷已经做好了,用葱花和辣椒面点缀,扭得像麻花似的。

温宁把铁蛋带来的红薯粉加热水泡开,打算和野鸡一起炖。

两只野鸡的肥肉不少,炼出的鸡油盛了一部分放进橱柜,留着以后炒青菜用。

锅里留了一些鸡油,沈棠将腌好的鸡块放进去翻炒,等鸡肉变色,又加入花椒、大料、干辣椒提味,随后加水烧开,再放进榛蘑和红薯粉一起炖煮。最后,将发好的花卷贴在锅边,盖上锅盖小火慢炖。

锅里咕嘟咕嘟冒着热气,浓郁的鸡汤香味混着榛蘑的鲜香,飘满整个厨房。

正和铁蛋踢毽子的小逸,闻到香味冲进了厨房。

“姐,这味道太香了!”小逸夸张地吸了口口水,“山珍野味,果然不假!”

温宁被他的模样逗得直笑,“你这小馋猫,赶紧洗手准备吃饭吧。”

等炖好后,四人搬了个小桌子,围坐在厨房吃了起来。

野鸡肉炖得酥软,鲜嫩多汁,每一口都带着榛蘑的独特香味,而榛蘑本身脆嫩爽滑,比她们之前吃到的任何一种蘑菇都要好吃。

温宁吃得差点咬到舌头,忍不住感叹:“这真是人间美味!”

铁蛋带来的红薯粉丝也没让人失望,煮熟后晶莹剔透,入口糯叽叽的,又吸饱了鸡肉和蘑菇的鲜香,再配上沈棠做的葱花辣卷子,吃起来别提多满足了。

小逸捧着碗,喝了一口飘着鸡黄油的鸡汤,满足得眯起了眼:“我也是吃过野鸡炖蘑菇的人了!”他抬头看向铁蛋,得意地笑了笑。

铁蛋一边啃着鸡腿一边点头,“真好吃,比我爹那次做的还香,温姐姐和沈姐姐的厨艺太厉害了!”

这一顿饭,四个人吃得心满意足。小逸和铁蛋的小肚子都撑得鼓鼓的。

锅里还剩了大半只野鸡,温宁拿出一个砂锅,把剩下的鸡肉和汤盛好,递给铁蛋让他带回家吃。

铁蛋腼腆地笑了笑,接过砂锅,红着脸说:“谢谢温姐姐,我知道你们是真心对我好,以后我也会多帮小逸干活。”

温宁笑盈盈地摸了摸他的头,目送小逸送他离开。

等小逸回来时,温宁和沈棠已经把厨房收拾得干干净净,院子里的鸡毛也清理得一根不剩。

等后天办完乔迁宴,她们就可以搬进新家住了。

三人手牵手一起回了知青院。

明天是15号,沈棠和温宁要早起去给林卫东妹子送奶粉,顺便买摆席用的食材,所以两人回去就睡下了。

第二天清晨,沈棠和温宁背上竹篓,走到村东头时,老根爷爷的牛车已经等在那里,车上还坐着几个村里的婶子。

“温知青沈知青,今天去县城啊?”一个婶子热情地问道。

沈棠笑着回:“对婶子,去采买些食材。”

“可巧了!我们也要去县城囤点肉,秋收要出大力气,可得补补身子。”另一个婶子接过话茬,“三天后就秋收了,家里壮劳力累坏了可不值当,平时再节省,这时候也不能抠了。”

听着婶子们的对话,温宁和沈棠点点头。

她们对秋收的辛苦早有耳闻,趁着这次进城,正好多买些肉和粮食,方便秋收期间用。

牛车晃晃悠悠,一个多小时后到达县城。

两人和老根爷爷约定好回程时间,便提着竹筐往城南的供销社走去。

到了一条无人的小巷子,沈棠左右看了看,确认没有人注意,才从空间里拿出五十斤奶粉和一个红木箱放进竹筐里,木箱里是她们给林卫东儿子准备的满月礼。

两人走进供销社,直奔柜台问:“林翠萍在吗?”

柜台里的售货员愣了一下,抬头说:“我就是林翠萍,你们是?”

沈棠和温宁对视了一眼,开口说:“我们是林大哥的朋友。”

林翠萍听了,立刻明白了过来,放下手里的活,带着两人进了仓库,反锁好门,带着两人往里走了些,才开口:“大哥跟我说了今天沈知青会来送奶粉。”

沈棠笑着点点头,“翠萍姐,我就是沈知青,这是我好姐妹温宁,也是知青。我们这次带了五十斤奶粉过来。”

林翠萍皱了皱眉,“五十斤有点少啊,我手里预定的订单已经有七十斤了。”

沈棠和温宁闻言都愣了一下,心里震惊。这五十斤已经是她们提前多备的,没想到奶粉的需求量竟然这么大!!

温宁反应快,立刻夸道:“翠萍姐,你业务水平真是厉害,能拿到这么多订单,简直太让人佩服了!”

这一番话哄得林翠萍笑眯眯的,脸上难掩自豪:“还不是你们奶粉好!男女老少都抢着要。”

随后,林翠萍拿来秤,把奶粉逐袋称好,总重量52斤。她从随身的布包里数出650块钱递给沈棠,“给,沈知青你点点。”

沈棠接过那一沓钞票,手都微微发抖,激动得不知所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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