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人把他的话当真。
而且当时所有人都喝醉了,很快就沉沉睡去,过后便忘了叶姓乞丐的胡话。
然而李苟却都记住了,决定抓住这个机会。
什么机会?
取代这名叶姓乞丐,成功进入皇室,从而出人头地,一生再不受人欺辱。
当然,他并不能确定叶姓乞丐说的是真是假。
但对一无所有的他来说,只要有一丝出人头地的机会,他都不能放过。
所以自那以后,他开始有意识地接近叶姓乞丐,投其所好,讨其欢心,帮助对方,保护对方,迅速赢得了对方的好感。
在赢得叶姓乞丐的信任后,李苟观其言行,套其底细,并在暗中模仿对方的习惯、喜恶以及言行举止等。
叶姓乞丐好酒,李苟便经常请对方喝酒,待对方喝醉之后就打探对方的秘密。
就这样,李苟一点一点地将叶姓乞丐的秘密、底细都挖了出来。
为了将来有一天能够以假乱真,不露破绽,他甚至赶去叶姓乞丐小时候生活的地方,实地考察,一一核实,做到心中有数,了如指掌。
最后,李苟终于打听到叶姓乞丐将父亲留给他的信物隐藏在哪里。
拿到信物后,李苟杀了叶姓乞丐并焚尸灭迹,将对方的尸体伪造成自已的尸体,自已则以叶姓乞丐的身份生活。
终于有一天,一位王爷找到他,表示他就是自已的儿子。
李苟与这位王爷相认,成为王爷之子,从此踏上争夺皇权的道路……
原书长达两百多万字。
姜妩只看了一个晚上,并没有全部看完,遇到不感兴趣的内容还是直接跳过去的,看过的也不可能全部记得。
但她对李苟的变态故事特别感兴趣。
所有涉及李苟的内容,她都不会错过,记得也比较清楚。
李苟杀掉叶姓乞丐并伪造自已被烧死这件事,她一点都不觉得奇怪。
只是,她记得这出戏并没有那么早到来。
至少,原书中这场戏是废柴姜妩死了好久以后才发生的。
难道是她的到来,导致李苟的戏份提前了?
真是这样就好了。
李苟的戏可好看了,一路都是在算计别人和搞死别人,完全没有道德感和负罪感,就是大结局可惜了……
姜妩正想得出神呢,就听到姜承恩问她:“这是何人的尸体?”
姜妩站起来,叹气:“应该是我找的那名乞丐的尸体。”
“他膝盖上的伤和那只碗就是证据。”
姜承恩以袖掩鼻:“他死了,还能找得到赖斌的下落么?”
姜妩左看右看:“我跟他说过,如果他有了赖斌的线索而我不在屋里,他可以在某个地方留下消息。”
说着,她走到废墟后面的一棵大树前,仔细看了看,露出欣喜的笑容:“他果然留下了线索。”
姜承恩走过来:“什么样的线索?”
姜妩指着刻在树干上的一行字道:“就是这个。”
姜承恩定睛一看,果然看到了一行不显眼的图案,却是一个字都不认得。
“这上面写的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