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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第1页)

白选看了沈三多一眼,反问:“那些人到底是什么来头?”如果她没记错,慈心孤儿院所在的黄玉市中心广场旁边就有一栋偌大的征程大厦。会不会是同名,巧合?

沈三多不假思索地回答:“征程公会是天舟排名第七的大公会,其会长迟尽出身于水晶大区黑曜迟家。他的初始国民等级很低,是在家族中不受重视的子弟。要不是因为他的父亲地位颇高,其母出身也不差,他肯定是被抛弃的下场。”

“那时征程公会只是个因任务而团灭了的小公会,迟尽的父亲出资收购下来交给他。经过二十多年的苦心经营,征程终于成了迟家重要的产业之一。迟咫是现在迟家的大小姐,按辈份迟尽会长和她是堂兄妹。她加入征程公会,其目的……”他笑了笑,“不外乎是家族明争暗斗的那一套。说了你也不懂。”

有什么不懂的?白选撇了撇嘴,回想了一番那天的情景,抓住了其中重要的东西:“怪不得迟大小姐一心想要象冢,这笔大财富一旦到手,她在公会里的地位无疑更稳固。”

“是啊。我虽然被关在牢里,但是多少也听说了她加入征程以后的事儿。她不想成为家族联姻的工具,就只有证明自己的价值。这次资探行动她下了不小的本钱,现在被你搅黄了,也许回去就会面临她最不想看到的局面。”沈三多摇了摇头,“她发疯是难免的。”

迟咫那么骄傲的性情,怎么可能甘心被利用,成为家族里旁人获得权势的工具,嫁给一个她不爱甚至厌恶的人?

白选默然。女人何苦为难女人,被当成联姻的工具确实挺可怜,迟大小姐为自己的命运奋力一搏无可厚非。其实吧,假如迟大小姐肯好好和她商量,她说不定会帮忙。谁让那位大小姐脾气太糟糕,偏偏白选也不是任人欺负的性子。

“不管她有多可怜,我还是不会放弃讨债。”白选咯吱咯吱咬着骨头渣子,皱着眉说,“她虽然有很多不得已,但不该把主意打到我身上。难道我就应该成为她改变命运的垫脚石?我和她很熟吗?而就算是一家人,也不能干出这种踩着别人达到自己目的的事情。”

沈三多已经对白选的人小鬼大见怪不怪,天舟从来都不缺天才儿童。就好比那位元启森小先生,也不过才八岁,但前不久的新闻里透露他已经对第四代机甲有了整体的构思,并且有不小的突破。相比之下,这小丫头如此通达世情只能说明她的情商挺高。

一夜无话,大清早,沈三多就被白选叫起。两个人吃罢早餐,白选指着地上那个资探员专用大背包说:“这里面是我所有的家当,这次我出去就不再回来了。你真的确定要和我一起走吗?也许会吃很多苦。”

“丫头,我才是比较年长的那个人。你都不怕吃苦,我怎么可能会怕?再说,”沈三多弯下腰和白选面对面,“我也曾经独自在荒原待了五年。你真的不打算回来了?继续住在这里没关系的。”

白选摇头:“我想,我还是应该回到人群里面去。”她意兴阑珊地叹了口气,喃喃道,“猛犸要是没事,早就应该来找我了。”她怕触景伤情,也许暂时离开是不错的选择。再说了,要找迟家的麻烦,傻待在荒原可不行。

沈三多离开迟家众人之前,正好听见有人向迟咫报告猛犸已死。所以他欲言又止,实在不愿意再激怒白选,急忙说:“我也有东西要拿。既然你不愿意再住下去,我自然也要陪着你走。至于去哪儿,咱们再商量。”

“好。”白选眼巴巴地目送沈三多转身,吸了吸鼻子。如果猛犸还活着,沈三多一定会告诉自己。他刚才的表情也有几分黯淡。

深深呼吸,白选仰起脸,把泪意压下去。软弱没有用,哭泣没有用,血债要用血来偿!

她前世是个小老百姓,重生以后也不过拥有了些许小能力。可是能力的强弱并不等同于血性的浓淡,有些人空有强悍武力,却是懦夫;有些人手无缚鸡之力,却敢和拿枪的歹徒拼命。

她白选的前世只不过是个娇滴滴的小女子,尚且敢拿手机当板砖砸飞车党,今生好歹还有皮皮和异能傍身,怎么就不敢带两把刀子去讨血债!?法律既然绑不住别人,也休想绑住她。

少顷,沈三多同样背着包出来,他拎起地上的大背包,低声说:“走吧。”

白选抬头看他,目光着重关注他背后那柄探出脑袋的大枪和腰上的军刺。她似笑非笑地问:“你这是准备打猎还是杀人?”

沈三多想去摸白选的头发,却被她偏头躲开。见小丫头气鼓鼓地瞪自己,他失笑道:“打猎杀人都可以。”

“你可别对我开枪哦,我后脑勺长着眼睛。”白选一本正经地说,指了指自己的头。

就知道这丫头的疑心未去,也难怪。沈三多叹气:“那好,你就用后脑勺的眼睛好好盯着我。”

白选嘻嘻笑了笑。二人不再多言,离开了这处秘密据点,一路向曾经的来路而去,目的当然是要与回返的征程公会碰面。

“你怎么能确定他们会往这条路回来?”沈三多好奇地问,“也许他们已经从别的路走了。”

“真笨!”白选毫不客气地鄙视他,“我来的时候看见他们扎了营,还把好多死了的野物堆在营地外面。并且,他们在……”她顿了顿,小脸黑如锅底,“在猛犸弄出的裂缝上面遮上草皮作伪装。这很显然,他们打着一边休息养伤,一边守株待兔等野物上钩的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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