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迫袭来,江墨这次沉默的更久,他的回答是,“是!”
究竟是不是因为上次的事,只有江墨自己心里清楚。
“呵,倔骨头。”对方说,“你想要休假不是不可以,为何一定要跑,你知不知道有一项任务要你去做?”
“什么任务?”
江墨的问题没有立刻得到回答,对方换了件事问他,“你身上的镯子呢?”
从前江墨身上会随身携带一个镂空的金镯子,镯子通过不同的光线和角度,能在地上投映出不同的花纹。
这是他的随身之物。
“不小心弄丢了。”这是江墨的回答。
“混账!!”对方勃然大怒,“那是你母亲留给你的遗物,你居然弄丢了?”
江墨诧异,“既是母亲遗物,丢了便丢了吧。”
那是他的东西。
他有处置权。
“你居然敢顶嘴?”
“我看平日太纵容你,居然敢忤逆我。”
“来人啊!”
两名杀手悄无声息的出现。
“把漆暝带下去,丢去喂狼!”
说喂狼,是真的有狼。
一共三匹成年狼,每天以生肉为食,攻击力极强。
其实江墨无所谓,在打不赢被抓回来的时候,他就无所谓会有什么下场。
毕竟白秋秋见他的第一眼,他就打算沉湖,是白秋秋拉他出来。
现在一切如泡沫一般结束,他感觉到厌倦。
不知道活着有什么意思。
反正无父无母,死了就死了。
被丢进来的时候,江墨甚至懒得挣扎。
好在狼现在还不饿,没有立马扑上来,一个个警惕地盯着他。
“想吃我吗?来啊!”
再也回不到颖水镇,生死没区别。
江墨无所谓的态度,令狼拿捏不准他的实力,它们被豢养至今,每个被丢下来的人战斗力都不俗。
狼总是会饿,一天过去,没人喂食的情况下终于扑上江墨。
江墨依旧坐在原地,看着它们跑过来不躲不避,浑身血脉升起诡异的刺激,叫嚣着兴奋。
“终于要结束了吗?”
他真的……累了。
狼跑过来的时候,爪子不知踩到什么生叮当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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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墨望去,那是一把切药材的小刀。
白秋秋送他的东西,他用来切过药材,也对付过刘大勇之徒,后来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使用的次数愈少。
比起当作武器,他更喜欢把它当作装饰,随身携带。
看到那把小刀的时候,江墨不可遏止想起白秋秋。
她很喜欢笑,笑容永远明媚灿烂,清澈见底的眼睛有时会倒映自己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