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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第1页)

我也一时兴起,买了毛线、棒针学习。

原本雄心勃勃想织件毛衣。

可是,无奈天生不够心灵手巧,怎么织都不成型,只得放弃,改织围巾。

当全班女生拿着自己的劳动成果在班里炫耀时,我能拿出来的,只是一条不到三指宽的带子。

后来,我只得把“围巾”转送给表姐的女儿,让她围着上幼儿园。

可是,没想到侄女嫌弃难看。

还是表姐识货,见是我的处女作,决定好好利用——竟用来作绳子,把侄女捆绑在自行车后座上,免得她掉下去。

她还很满意地对我说:“锦诗,你织的这条绳子还挺结实,就是疏密不太均匀。”

天,那是我织的围巾啊!

经过这次的打击,我再也不期望自己能织出任何东西了。

不过,这次织东西,我还是有收获,那就是利用织围巾的时间,看完了整套欧·亨利的小说。

没想到,时隔多年,我还要重新开始我的手工作业。

我仔细翻阅了整本书,发现自己唯一能够完成的,还是围巾。

而且只能是最简单的,一点花饰都不能有的平针,最普通最朴实的样式。

然后,我开始按照书上的示范,一点一点织起来。

埋首于针线,时间过得特别快。

思维特别集中,什么杂念都没有,眼里、心里只有这针、这线。

等我再度抬起头,脖子已经僵硬,眼睛已经发花,手指也麻木了。

看看时钟,居然已经是半夜两点。

而我手上的围巾才织了一小半。

我顾不得吃饭,灌下一大杯凉水,继续织围巾。

是,我似乎孤注一掷,我要用这条围巾,为自己5年来付出的青春、时间、精力和感情,做个彻底的了断。

渐渐天亮起来。

从头天中午,到次日下午。

整整27个小时。

我一刻未停,这条围巾终于织好了。

看着凝结着我心血的围巾,我突然怔住了。

也许,若干年前,我也肯这样织一条围巾给志谦,尽管针脚拙劣,技术不纯熟,式样简单,疏密也不均匀,但志谦可能就不会离开我了。

我抱着围巾,一头栽倒在床上。

精力、体力、注意力都严重透支,我整个人似虚脱一般,将脸埋在枕头上,昏睡过去。

死了一般。

我真希望,这一刻,我真的死去,从此不再动情,不再伤心,不再难过,不再有烦恼和困惑。

也不知睡了多久,蒙眬中,被刺耳的电话铃惊醒。

我下意识从床头抓起听筒。

志谦的声音从电话里传出来:“锦诗,下楼!”

不容我多想,电话便断了。

我用力摇摇头,让自己清醒过来,确定刚才那个电话并不是一个梦!

几乎同时,我发现手脚被压得麻痹了,如同万只蚂蚁在啃噬我的骨髓。天知道我睡了多久,窗外已经是漆黑一片。

我抓过手机,是晚上9点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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