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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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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事不是刻意忽略就能回避的了的。

比如两人之间相差的这七八年光景;比如这颠三倒四的师徒关系;比如元晦早已不是那个一做噩梦就想往他怀里钻的小镇少年了……

时光无情,将少年变大,大人变老,老人变成一撮骨灰,一步步推着身边人渐行渐远。

半晌,墨玉笙缓缓吐出一口气,被潮湿的海风卷着,很快没了踪迹。

年初,他在酒馆喝酒,入口的是一碗黄汤下肚的却是一泼凉水,他发现自己没了味觉,那时的心情就如现在一般,又慌乱又糟心还很无奈。

随着船只离岸,海上雾气越发浓厚,浓到深处,伸手难寻五指。

元晦在重雾打湿衣衫前,将墨玉笙裹进了披风里。

约摸一炷香的时间,浓雾渐散,露出丹青晕染过的天色。

远处隐约可见一座孤岛,入眼皆是胭脂红。

元晦抬手,迎风一握,手中多了撮绯色茸毛,如蒲公英般轻柔,入鼻一股淡香,带着浅浅的清苦。

船身轻轻一颤,靠了岸。

岸边长满了绯色植物。

这植物似草非草,似木非木。

说它是草,它高仗余,根茎碗口那么粗,毫不费力地将天空遮了半边;说它是木,它的木干韧如垂柳,可以随风而舞。

草木裹在絮状的花穗中,浑身好似插满了绯色鹅毛,如烟如雾如梦如幻,将神农谷里三层外三层地圈在中心。

正这当儿,清风捎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声响,那绯木好似凭空生出两条腿,驮着鹅毛般蓬松的身子朝两侧退去,让出条翠色欲滴的小道,一只神兽悠哉悠哉地踏青而来。

它通体莹白如玉,似鹿非鹿,似马非马,头上顶着两对鹿角,后足似马蹄,前足似人掌。

它贵为神兽,贵而自知。放着一行人在这头望眼欲穿,或是低头嚼几口青草,或是仰面蹭几下茸毛,走得拖泥带水的。

而方才还唇枪舌剑正欢的三人,安静得连个屁都不敢放,笑得卑微又谄媚。

几人跟随玃如步入绯林深处。

林间没有路,玃如踏过的青就是路。

玃如每前行一步,绯木便铁公鸡拔毛似的退让一步,不多不少,恰好够四人一兽行走。待到几人路过,绯木又如潮水般漫涌而上,悄无声息地抹平一切足迹。

这片漫天卷地的绯色延绵千里无边无际,走兽误入都会掉向难以脱身,何况凡人。

一只玃如便是几人的罗盘针,只是何时走,何时停,往哪去全凭心情……难怪得当成祖宗供。

墨玉笙与姜清许久未见,并肩走在前面,相谈甚欢。

慕容羽在元晦身侧,自觉充当起了向导。

“你我脚踩之地叫乱子林,林中这毛茸茸能随意移动的草木叫毛芒乱子,又叫夜光草,是神农谷的守卫。别看他现在是胭脂粉,夜里会像萤虫一样发光。找机会让墨子游带你来瞧瞧,绝对是神农谷一等一的特产。”

他顿了顿,蓦得腾出一只手伸向毛芒,“在神农岛万物皆有灵性,小到一只蝼蚁大到一片山林——”

那毛芒反应不可谓不快,却还是避之不及,被这瘟神薅下来一撮茸毛。

手欠的毛病与墨某人如出一辙。怪不得两人能惺惺相惜这么些年,看对眼是一回事,最重要是能尿进一个壶里。

慕容羽手中把玩着茸毛,口中喋喋不休,说着说着,又开始悲春悯秋起来。

他自小被家中老父压头灌墨,后虽选择与铜臭为伍,身上多少还是沾了些文人的臭毛病——多愁善感。

元晦一对耳朵快竖上了天,听得极为专注,却不是对着慕容羽,也就没能给他一个聊胜于无的回应。

堂堂一点红镖局大东家廉耻掉了一地,此刻正面不改色地偷听前面二人的对话。

第34章离魂

墨玉笙:“一别快五年了,师父他老人家身子骨可还硬朗。”

姜清:“自然。近来……他老人家时常提起你……”

墨玉笙笑道:“相见时总是一副不待见我的模样,离了我又总惦着我的好,叫我说他什么好呢。风流倜傥如我的确是……”

姜清截口打断,“你想多了……前些日子归谷后他心火烧得格外旺,说的都是些不中听的话。你远在天边,又怎么惹着他老人家了?”

墨玉笙:“真是无罪戴枷板——冤枉。上回给他老人家去信也有小半年的时间了,信中就提及了些沿途见闻,也没忘给他老人家问安啊……”

元晦走在他身后,明知墨玉笙看不见他的表情,还是做贼心虚地低下了头,掩饰性地吸了吸鼻子。

姜清:“也罢。你曾在谷中干过那么多让人跳脚的事,保不齐他老人家突然想起了哪件,气得心病又犯了。”

墨玉笙矢口否认道:“净瞎说。我就是枚安安静静的美男子,活着就是让人赏心悦目的,何来让人跳脚一说。”

姜清险些吐了一地,忍不住提醒道:“你十三入谷,把谷中清规破了个遍,是弦宗长老亲鉴的混世魔王,还特意为你量体裁衣了一条新规,百步内不许近身。”

墨玉笙装傻充愣道:“我还有这等待遇?猴年马月的事了,记不得了。”

姜清原本没打算仔细翻旧账,见某人失忆症已入膏肓,便觉得十分有必要协助治疗:“当年你活捉土精用绳索牵着当狗遛,把血蚯栓在树上当秋千荡,摘了秋明子当风筝放。哦,对了,还有一回引爆赤练流萤,差点把乱子林给烧毁了。你的这些丰功伟绩,随便单拧出哪件都能把师父的肺给气穿了。若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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