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我的提问,警察微微点头,口头上则是采取了保守的说法:“至少当前的线索是这么显示的。”
难怪这个面向麻早相关案件的警察会出现在这里。
如果全盘采纳警察的证言,那么麻早就既是最近两三个月出现的连环杀人犯,又是八个月前杀害前任租客的凶手。
而根据麻早自己的证言,她从末日时代意外穿越到现在的时间点是昨天,这个时间点同时也是她的“不在场证明”。
想要让这两种貌似矛盾的说法同时成立的推理倒也不是不存在,但是这里就暂时不先展开细说了,而且那还必须建立在全面相信麻早的前提下。
必须承认,我确实有着一些唯恐天下不乱的欲望,期盼着足以击垮一切既存秩序的末日。
并不是说我想要的是“人类文明毁于一旦”这一“结果”,我真正想要的是周围的一切都与可能会带来那个结果的级劫难生大碰撞、并且自己也加入其中的这一“过程”。在这个地覆天翻的过程之中,我可能会被吓破胆,嘲笑现在自己的天真思想,也有可能会认识到其他不一样的自己。
但是从理性角度出,我仍然对麻早描述的未来持保留态度;换句话说,她是连环杀人犯的可能性在我心里仍然是存在的。
别的不说,警察的手里甚至掌握着麻早的照片。
那可是一张正儿八经的大头照,而不是街边恰巧抓拍到的照片。如果不是有相关需求,一般人是不会特地拍摄这种照片的。这条证据进一步降低了麻早“昨天才穿越到这个时代”那句证言的可信度。
麻早给我的印象的确不像是会肆无忌惮到处杀戮的人,但是如果什么事情都能够靠暧昧不清的印象来判断,还需要什么推理、什么证据呢?
“我们可以走了吧?”长安在知道凶手仍然还在市里继续作案之后顿时待不住了。
“你们先不要走,来做一下笔录。”
警察拿出公事公办的姿态,带着我们来到了小区的凉亭。
“不用去局里做笔录吗?”长安问。
“没必要。”警察简略回答。
见长安还有点疑惑,我就补充:“我们不是犯罪嫌疑人,没有必要非得去询问室,在外面做笔录也可以。”
长安以前四处惹是生非的时候就见过几次警察,这方面的见识却是丝毫不长进,还不如我这个素来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虽然我这个“素来遵纪守法”的头衔事到如今已经变得颇具幽默感了。
警察貌似不经意一问:“你倒是知道的多,以前做过笔录?”
“只是小说看得多而已。”我回答。
警察在凉亭里坐下来,拿出了纸和笔,以及录音工具,然后看着我说:“既然如此,就先从你开始吧。”
我在对面正襟危坐,心里其实是有点虚的。
不光是做贼心虚,我这个背包里面还藏了把真枪呢。现在只觉得这把枪仿佛在烫,隔着背包布料烧到我背上来了。
笔录只是一些简单的问答,说到底对方也没办法问我太复杂的问题。我不是十五楼房间的租客,询问的大头还在长安那里。
途中,我见缝插针地提问:“那个房子里的‘魔法阵’是八个月前凶手作案时留下的吧,当时现场取证的警察没有现那个吗?”
藏在地毯下的魔法阵,如果是普通的租客一时半会儿现不了还好说,专门负责调查命案现场的警察也现不了的话,就实在是说不过去了。
而从眼前这个警察的态度来看,他们分明是到了八个月之后的今天才终于意识到有那个魔法阵的存在。
这里面八成藏匿着某种我尚未掌握到的重要线索。
“这个就得问当时负责这个工作的人了。”警察先是打了个太极,接着说,“还有,别打岔,现在是我问你。”
果然无法那么简单就得到答案。毕竟我的立场只是普通市民,他没有理由把案件相关的线索告知给我。
我只能先口头上答应,然后掉转方向,尝试拐弯抹角地打听关于麻早的事情。
上次警察直接称呼麻早为“连环杀人犯”。而从程序上来说,在未经任何审判的情况下,就算凶手的作案证据再多再明确,也只能称呼其为“嫌疑人”,而不可以直接称之为“罪犯”。
当然,那仅仅是程序上的严格说法,在普通的对话环境下,把某个证据确凿的嫌疑人直接称之为罪犯显然也不会有人会牢骚。
我想要知道的是,官方势力是否已经掌握了麻早犯下杀人罪的铁证。
然而眼前的警察对于案情依旧是守口如瓶,我套取不到分毫有用的线索。
很快,警察就结束了对于我的询问,然后转头看了长安一眼,再对我说:“接下来我有话要单独询问他,你可以先走了。”
“啊?”长安纳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