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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大郎养得起潘金莲吗(第1页)

武大郎养得起潘金莲吗?

大家都知道,《水浒传》里有个武大郎,是一个老实巴交的人,住在山东阳谷县,以卖炊饼为生。宋朝的炊饼是什么食品呢?可不是烧饼,而是馒头。宋朝人习惯将面食统称为“饼”,水煮的面条叫汤饼,蒸的馒头叫蒸饼,由于“蒸”字与宋仁宗赵祯的名字“祯”音近,出于避讳,才将蒸饼改为炊饼。

武大郎的住房是一栋临街的二层小楼房,楼上、楼下都能够住人,他弟弟武松就曾在楼下住过几天。不过,这栋小楼房并不是武大郎自己的物业,而是租来的。

武大郎的妻子潘金莲是一名全职太太,我们不要以为古代的女性都是全职太太,其实宋朝也有不少职业女性,在市井中做生意,或者给官私手工作坊打工,或者是给富贵人家当用人。潘金莲不用抛头露面出来工作,是因为武大郎的小生意还能够维持小夫妻的生活。

那么有一些朋友就感到很奇怪了:武大郎一个卖馒头的街头小贩,以他的那点儿收入,能够养得起娇妻、交得起楼房的房租吗?

这个问题有点儿意思。我们今天就来考据一番。

我们首先需要弄清楚一个问题:在宋朝,一个像武大郎这样的城市下层市民,一天能赚多少钱。

北宋中期,淮西有一个给人家当佣工的平民,每日收入约100文钱,如果某一天多赚了十几、几十文,则都用于买酒肉。无独有偶,北宋后期,即武大郎生活的时代,湖北有一个小贩,在城市里摆地摊做点儿小买卖,每日赚到100文,便不再做生意,收摊回家,酒足饭饱之余,则吹笛唱歌,自得其乐。这个湖北小贩,与那名淮西佣工都将自己的人生小目标设为一天赚100文钱。如果他们相识,估计会成为好朋友。

淮西佣工:“老兄,今日练摊,收入如何啊?”

湖北小贩:“赚了100文,够了。”

淮西佣工:“我也是赚100文,哈哈,也够了。”

100文钱,是宋朝城市下层人日收入的“基准线”。宋朝很多行业的从业者,不管是种地,还是砍柴打鱼,或者是给别人当用人,或者是做点儿小买卖,每天的收入一般都有100文钱左右,甚至乞丐也是“每日求丐得百钱”。

如果手脚勤快一些,一名普通宋朝人的日收入将不止100文。比如南宋时,饶州小商贩鲁四公,在城里卖猪血羊血煮成的羹食,日收入约有200文钱;吴中也有一名小商贩,靠卖活黄鳝为生,每天收入300文钱左右。

《水浒传》并没有明说武大郎的收入水平,若以宋朝下层市民常见的收入情况为参照,武大郎每天收入应该有100至300文钱。

另外,从《水浒传》的一处细节,我们也可以大体推算出武大郎每日卖馒头的收入。小说写道:有一日,武松因为有公务,需要离开阳谷县一段时间。临行之前,他找兄长武大郎吃了一顿酒,谈了一席话。

武松说:“大哥,小弟蒙知县相公差往东京干事,明日便要起程,多是两个月,少是四五十日便回。有句话,特来和你说。”

武大郎说:“兄弟尽管直说,大哥听着。”

武松又说:“你从来为人懦弱,我不在家,恐怕被外人欺负。假如你每日卖十扇笼炊饼,你从明日开始,只做五扇笼出去卖;每日迟出早归,不要和人吃酒。回到家里,便下了帘子,早闭上门,省了多少是非口舌。如若有人欺负你,不要和他争执,待我回来,自和他理论。大哥若依我,满饮此杯。”

武大郎说:“我兄弟说得是,我都依你。”

从武氏兄弟的这一段对话,我们可以知道,武大郎每天大概可以卖掉5至10笼馒头。我们取最小值,就假定他每日卖的馒头是5笼。一笼大约有18个馒头,5笼即90个。北宋末,一个馒头售价大约是五六文钱,那么每天卖掉90个馒头,营业额大概有500文钱。若按50%的利润计算,毛利是两三百文钱,正好与宋朝下层市民的收入水平相符合。

那么,每天两三百文钱的收入,可以维持怎样的生活水平呢?住得起二层小楼房、养得起全职太太吗?

我们需要再弄清楚另一个问题:在宋朝,一个像武大郎这样的城市下层市民,一天的生活成本是多少钱。

对下层人来说,最大的开销就是维持温饱的成本。以宋朝的物价,一个成年人每日吃饱饭,需要20文钱,再加上肉、菜的钱,每口每日约要40文钱;每人每年还要另掏500文用于购买布料做衣服。

此外,住房也是一笔刚性的开销,不过武大郎的房子是租的,住房开支不会很高,北宋时,东京开封府的公租房每日租金约15文,阳谷县是个小地方,房租应该不会高于这个水平,我们就按一天15文钱计算。

这么算下来,武大郎一家两口子,每天吃饭的费用需要80文左右,房租需要15文,一共大约100文。考虑到潘金莲是一个爱美的女子,少不了要买一点胭脂水粉,衣裙也要多几件替换,所以,武大郎家一天的开销起码要一两百文。

如果武大郎每天卖馒头能够赚两三百文钱,他与潘金莲的小日子还是可以过下去的,不会很窘迫。从《水浒传》的描述来看,虽然潘金莲对丈夫有点瞧不起,但瞧不起的原因主要还是武大郎长得矮,太老实,时常受人欺负。如果从家庭收入水平来看,武大郎一家的小日子还是过得挺不错的,这一点我们可以从《水浒传》的两处细节看出来。

第一处细节。武松首次登门拜访兄长位于阳谷县紫石街的家,武大郎与潘金莲引武松上楼。潘金莲对武大郎说:“大郎,我陪侍着叔叔坐,你去安排些酒食来,管待叔叔。”武大郎应道:“那最好不过了。二哥,你且坐一坐,我去去便来。”不一会儿,大郎已买了些酒肉、果品归来。可见武大郎一家是吃得上酒肉、果品的。

还有一个细节。有一天,武大郎卖炊饼回来,看见老婆面色微红,便问她:“你哪里吃的酒?”潘金莲说:“便是隔壁的王干娘央我做送终的衣裳,日中安排些点心、小酒请我。”武大郎说:“啊呀!不要白吃她的。你明日倘若再去给她做衣裳时,带了些钱在身边,也买些酒食与她回礼。常言道:‘远亲不如近邻。’休要失了人情。”第二天,潘金莲又去见王干娘时,便取出一贯钱来,付与干娘:“干娘,奴和你买杯酒吃。”

你看,武大郎轻轻松松便能掏出一贯钱给老婆,让她买酒食,作为给王干娘的回礼。说到这里,我都有点佩服武大郎了。

当然,《水浒传》是一部小说,武大郎与潘金莲的故事是小说家虚构的,我们不能只从小说对武大郎生活的描述就推断宋朝普通市民的生活水平。

不过,根据文献的记载与学者的研究,宋代确实是一个比较富足的时代。宋朝人自己说:“京城资产百万者至多,十万而上,比比皆是。”意思是,你往东京开封府的大街上随便扔一块石头,便能砸中一个腰缠十万贯的土豪。请注意,这里只是设喻,石头可不能乱扔,砸到人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武大郎的身家当然离土豪还有十万八千里远,不过,他靠每日在街头卖馒头来维持温饱,还是没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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