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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第2页)

墨承影拿了一只面具放到脸上,欢欢喜喜道:“你看!”

沈雁归好奇道:“夫君为何这般爱戴面具?”

“因为……”墨承影将面具拿开,“你小时候总是遮着脸。”

在见不到她的时候,他的习惯总是下意识向她靠近。

哪怕是在京城,姣好的容貌对一个无权无势的女孩儿来说,都是一种负担。

打从记事起,江佩蓉便给沈雁归遮面,不是面巾就是面具,甚至还在她脸上描纹,生怕她调皮弄丢了遮面之物,被人瞧见真容。

曾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沈雁归怀疑娘亲是江洋大盗,犯了重罪躲在永州,所以一家人才过得这般小心。

后来见识到永州的“王法”,加之娘亲确实只会医术、不会武术,那念头才慢慢消失。

沈雁归也拿了一张面具放在脸上,好奇道:“你不是说在我家住了大半年吗?”

“嗯。”

“难道这么长的时间,你就没有一点机会,将我的面巾扯了?”

记得就记得,不记得就不记得。

这记一半还认错人,倒是很像某些负心汉,为自己的花心所做的开脱之词。

沈雁归宁愿相信这些是哄骗姑娘的惯用手段,也不信堂堂摄政王殿下,如此没有水准。

墨承影叹了口气:时间果然过去太久,她低估了她自己的戒备心。

扯面巾的事,他怎么没干过?

那年春日漫山遍野开满小花,他们挖完草药回来,在山坡上躺着晒太阳睡觉,他以为她已经睡着,便抖着手扯下她的面巾。

结果看到什么?

面巾之下,墨水涂了半张脸——

她像是早有预料,睁开眼、呲着大白牙,满脸得意对墨承影道:“我好看吗?”

墨承影一辈子都没有那么无语过。

永州啊,是个好地方。

八九岁的小女娃,被锻炼的,心眼子比蜂窝还多。

不相信任何人,是在这里活下去的必要手段,墨承影能够理解。

卿卿不记得自己,他其实也能理解。

当年江佩蓉在永州,之所以有活菩萨的美称,是因为她从不间断救人。

小院里像他这样的小孩有很多,伤治好了,若没有立刻离开,也和他一样,跟在沈雁归身后,他自己印象深刻的就有好几个,其中那个天天抓着卿卿衣角喊“姐姐”的最是讨厌。

卿卿一身全取了爹娘的优点,尤其是那个头,明明不是年纪最大的,在一众孩子中,却是鹤立鸡群。

加上脑子灵光、身手好、讲义气,是个实实在在的孩子王。

别的不说,去山坡上躺着晒太阳,一躺一片。

那可不止是墨承影和沈雁归两个人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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