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心想吃肉的吴来儿已经有些迫不及待了,脑子里更是快速闪过野兔的种种吃法。
烤着吃?还是红烧?最好能多放些辣椒,她超爱吃!
好吧,她长这么大还从没吃过兔肉,上回看到人吃兔肉,还是去年在她爷奶家。
那时她就去晚了一步,她奶已经快把最后一块给吃完了!
她当时急眼了还试图去她奶的嘴里抠,可她奶愣是没舍得松口,那回可把吴来儿给气坏了。
自那以后,她经常会跑到她奶家的墙根底下蹲守,就怕她又做什么好吃的不给自己分一口。
想到去年那事,吴来儿就委屈的不行。
哼,这回这么大只兔子,自己肯定能敞开了吃,她首先就要吃一大只兔子腿儿,还一点都不分给她奶!
这边吴来儿已经把整只兔子该怎么吃都分配好了,谁想回去的路上,竟然听到朱翠华说要把兔子卖了换钱。
吴来儿傻了,吴来儿怒了,吴来儿当时就不干了!
“我要吃肉吃肉!这野兔是我抓到的!”
对于吴来儿的连声抗议,朱翠华理都不理。
还想吃肉?真是美不死她,咋不去上天呢!
啥活都不知道干,自己能每天给她饭吃没把她饿死就不错了!
这么大只兔子要是自家留着杀吃,她男人到时候为表孝心,肯定要给那两个老东西送些去。
这还不止,说不定连他哥哥跟他弟弟都能分到一些。
她男人最爱穷大方,每回家里有点好东西就爱这么干,怎么就不见那兄弟俩,还有两个老东西有好东西的时候也给他们家送来些。
还不就是因为自家没儿子,包括两个老东西在内,都觉得自家今后八成要绝后,肯定出息不了,这才不想花费力气跟他们搞好关系。
朱翠华越想越气,与其留着兔子让男人白送出去,她还不如趁活着把兔子卖了换钱。
要是实在想吃肉,完全可以去街上买点猪肉回来。
农村的猪肉可比野兔肉便宜多了,买少点,连自家都不够吃,她就不信到时候她男人还好意思说送。
吴来儿可不管朱翠华复杂的心理,她辛苦抓的兔子不给她吃,那她还费心费力的抓了干啥?!
愤怒的像只小公牛似的吴来儿不甘心极了,这回即便被朱翠华威胁再闹就三顿不给她饭吃也消停不了。
不过连吃了两块系统出品的小蛋糕,吴来儿多少还是长了些脑子的,知道蛮干肯定不是朱翠华的对手,便决定智取。
见吴来儿闹了一会儿就消停下来,朱翠华还有些诧异,不过她也没多想,只以为是自己的威胁起了作用。
回到家里,放学回来的吴想儿已经做好了午饭,朱翠华跟吴大勇匆匆吃了,便开着借来的拖拉机一起下地收麦子了。
至于野兔,则被朱翠华跟鸡鸭关在了一起,她打算明天逢集的时候就赶早去集上卖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