墙上贴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字。
威廉和大卫看到他手上拿着的东西也举着手电筒凑了过来。
“逃离地狱之路,漫长而艰难,离开之后,迎来光明。”
米尔斯读了出来。
“是约翰·弥尔顿写的,来自《失乐园》。”
威廉不愧是博学的老者,一下说出来历。
《失乐园》李潜龙听说过,和荷马的《荷马史诗》、但丁的《神曲》并称为西方三大诗歌。
一股浓浓的宗教意味蔓延出来。
威廉感到有些头疼,任何和宗教扯上关系的案件都会变得棘手。
其中不乏一些癫狂的疯子。
他将手电筒照向墙体,现那里还有一个拼写出来的单词。
“guttony。”
暴食。
“是用油脂写的。”
米尔斯检查了一下说道。
这一切显然是有人蓄意为之,大家更感到这个案件不简单。
没多久尸检报告出来,表明那个胖子被人用枪顶着,一直进食过了小时。
“谁会用这样的方式杀一个人?”
大卫·米尔斯皱着眉头。
“如果我要杀一个人,可以直接给他一枪,而不是浪费这么多时间做这么多事,除非这背后有特殊的深意。”
李潜龙很快作出“判断”。
威廉·沙摩塞看了他一眼。
“这正是我想说的。”
大家在案子上这么快达成共识,这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
案件资料很快被送到重案组组长手里。
办公室里,他亲自过问案情。
他和威廉共事多年,既像上司和下属,更像老朋友。
不过对于老朋友的见解他显然不认同。
“拜托,有人和这个胖子结怨,于是决定要折磨他,就是这么简单。”
“我们在杂货店的袋子里找到两张票,也就是说,凶手曾经在折磨他的过程中停止了一次,尔后又去了一趟市。”
“所以呢?”
组长问道。
“所以凶手没想到胖子的食量这么惊人,中间特意去市补充食物,一定要用这种方法置他于死地,甚至有点偏执。”
李潜龙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