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他做不到,他舍不得。
他知道自己做错了事,斯钦巴日愿意用一切,乃至于他的性命来弥补沈怜枝……除了放他走。
不论怜枝恨他还是爱他,总之他的阏氏,要生生世世留在他身边。
斯钦巴日试探地向前伸了伸手,想去捉怜枝的手指——怜枝没有动,指尖相触的那一刻,斯钦巴日浑身上下的血都热起来了,他激动道,“怜枝……怜枝……为什么要走?”
“其实你并不在乎你的父皇啊……一个死人,有什么可看的?看千千万万眼也活不过来了,天冷了,草原到大周路途遥远,你手上的冻疮还没好全……别去了。”
“别去了……”他捏着怜枝的指尖急促道。
于是怜枝明白了——明白了就好像他能看透斯钦巴日一样,斯钦巴日也能看清他不安分的内心,看清自己对他的厌恶。
可纵使如此,这个桀骜不驯的少年竟还能如此低声下气地跪在他的榻侧,求他别离开……怜枝抽回自己的指尖,眼珠不动地看着斯钦巴日骤然变白的脸,不安地上下滑动的喉结,他忽然觉得斯钦巴日也很可怜。
“斯钦巴日。”怜枝平静地开口了,“你简直像一条摇尾乞怜的狗。”
像斯钦巴日这样眼高于顶的人,若有人敢对他这样说,斯钦巴日定会让那人来不及说完这句话便人头落地——可说这话的人是沈怜枝,所以斯钦巴日连反驳也不能。
“你能看着我一辈子吗?”怜枝问他。
斯钦巴日没有接他的话,反问道:“为什么就不肯留下来?”
怜枝轻笑一声:“是你亲手将我逼走的。”
这几个字比云还轻柔,可之于斯钦巴日却重若千钧。
可还不等他咂摸出这话中的深意,却见怜枝忽然推开他,抓着不远处的药碗往床沿处砸,而后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捏着那碎瓷片往自己手腕处割去———!
昏君(上)
怜枝来草原和亲后,自戕过两回。
第一回他提着剑架在自己的脖颈前,却半分红痕也没留下,那时候他只是装腔作势,根本没胆量去死……
第二回,便是此刻——势如破竹,瓷片在空中划过一到白光,直直朝那手腕划来,边沿方触及手腕皮肉时便见大滴殷红鲜血溢出,可紧接着,便有一股力道制衡住沈怜枝往后划的手。
血,一股股的争先恐后地涌出来,滴落在怜枝光滑平整的手腕上,又顺着皮肉滑落在兽皮毯上。
好多血啊,目光所及之处尽是一片鲜红,可怜枝并不觉得痛……毕竟那也不是他的血。
是斯钦巴日——小蛮人那只手掌宽大,骨节修长的手紧紧攥着瓷片,锋利的瓷片边缘深深嵌入他的掌心肉中,手骨被摩擦出令人牙酸的闷响。
斯钦巴日低着头,整个身体剧烈地颤抖着,良久才抬起头来,那双幽绿色的双眼望向沈怜枝。
令人难以想象,这竟是个十几岁的少年会有的眼神,而后怜枝眼睁睁地看着斯钦巴日通红的眼眶中溢出泪水,一滴一滴的沿着面庞往下落,滴在怜枝的手背上,滚烫的。
“你为什么要这样……”斯钦巴日绝望了,手心的痛不及心口万分之一,“沈怜枝……”
“你为什么要这样!!!”
一个人癫狂,可另一个人却死寂如千年的寒冰,沈怜枝的目光漠然地掠过斯钦巴日湿透的脸。
刹那间,王帐中只闻斯钦巴日强忍着,却还是克制不住泄露出的抽噎声,正当斯钦巴日以为怜枝永远不会开口的时候,怜枝说话了:“斯钦巴日,你问我为什么?”
他垂首,讥诮地轻笑一声,“好——今日我便告诉你——”
“我讨厌这里,我恨这里的一切!我恨那些油腻腻的永远一个花样的肉块,我恨那些猪狗都嫌的黄米粥和馍面,我恨这猪圈一样的帐子还有丑的令人作呕的胡服!!”
“关羊圈……呵呵…”怜枝抬头环视了一圈王帐,他摇摇头,“住在这,又与住在羊圈中有什么不同?”
其实草原并没有真的像怜枝说的那样不堪,他也并非真的这样厌恶大夏的吃食,若果真如此难以忍受,怜枝也不会在先前陆景策说要带他走时留下来了——
那时候,他选择留在斯钦巴日身边。
只是他一颗心偏向这小蛮人时,脑海中所记住的便只有碧蓝如洗的天,一望无际的草原……那些美中不足的缺陷,就好像花枝边卷曲的黄叶,叶子择去了,花依然娇妍。
可不再偏心于斯钦巴日的时候,怜枝却不能忍受了——那些卷曲的黄叶都被扭曲腐烂的虫子蛀空了,叶片边缘爬满了虫卵,散发出腐臭,这种臭气已远远盖过花本身的芬芳。
故而哪怕花开得再美,哪怕择去叶片后花朵仍然娉婷,沈怜枝也不想要了。
此时此刻,他将整个草原贬得一文不值,将斯钦巴日贬得猪狗不如,沈怜枝发泄般得说完,心中很畅快。
他甚至有些破罐子破摔的想,这样的话,是个人都受不了的,哪怕斯钦巴日对他再愧疚,应当也受不了他这样说。
斯钦巴日会杀了他吗?怜枝隐隐的有些期待,如果能就此解脱,那就再好不过了,只是有些可惜——他不想让小安子陪着他一起死。
怜枝还很思念陆景策,这些日子,他没有一天是不在想表哥的,他被迷了心,好在现在清醒过来了,晓得谁才是最好的。
陆景策才是最好的,陆景策不会伤害他,不会让他痛,他应当和景策哥哥在一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