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沈昼的婚礼定在了下月初三。
婚礼从简。
我没和沈昼说过我的病。
晚期,基本治不好了。
我也没告诉过沈昼,我压根不会嫁给他。
我能接受沈昼的一切。
唯独接受不了背叛。
想想他把别的女人抱进怀里,亲吻着她的眉眼,在她身上寻找我年轻时的影子,我就觉着胃里一阵翻涌。
恶心不已。
我十八岁跟了沈昼,到现在整十年。
如今,医生说我也就剩半年可活。
这么算来,我在他身上浪费了小半辈子。
剩下这么点日子。
我只想做唐筝。
我定了出国的机票,想趁我还有力气,去看看这个我热爱,却从未去看过的世界。
而机票也定在了下月初三。
清早,我在日历上划掉了一天。
距离出国,还剩十天。
身后响起开门声。
沈昼裹着一身风雪进门,褪了外套,走过来抱我。
他还是不喜欢我的短发。
视线随着我落在日历上,沈昼看着重重圈起的下月初三,笑了声,轻轻捏着我的脸,「迫不及待想要嫁给我了?」
他数了下,「还有十天。」
他把脸埋在我脖颈,「这两天我抽空陪你把头发染回黑色,再接个长发?」
「婚礼上一定很美。」
「不用。」
我面无表情的看着日历,「没几天了。」
「短发也挺好的。」
沈昼默了好一会,「嗯。」
他松开手,拎起搭在椅上的外套,「婚礼事多,老三那边昨天刚被砸了场子,我最近忙,先不回来了。」
沈昼说话时盯着我看。
像是等着我服软。
等我说好,你陪我去染发吧,去接回长发吧。
可我只是淡漠地回望着他。
「去吧。」
「反正,就剩十天了。」
沈昼没说话,转身迈入夜色里。
再没回头。
小说《凌霄花未眠》第四章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