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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神秘的少女乐队(第1页)

话说杜飞宇这段时间里在做什么呢?简单地说一下。他被杜飞云关进小黑屋后,与外界就失去了联系。他可以通过语音与杜飞云对话,但是杜飞云不理他。他试了几次后,都没有得到杜飞云的回应,自觉无趣,也就不去打扰杜飞云了。他自过自活,算是慢慢适应了小黑屋的生活。

杜飞云有天眼,耳聪目慧,可以看清外面的世界,也能听到外面的声音。如同没有居住在小黑屋里,像是附身在杜飞宇的身上一样,与杜飞宇共享一切。

但是杜飞宇没有天眼,他的灵魂,只能局限在小黑屋的小天井里,看不到外面精彩的世界,听不到外面任何的声音,如同被关押了起来一样。这当然不是杜飞云故意为之,实乃天眼之功效。

杜飞云在拥有了杜飞宇的身体后,才通过杜飞宇感知外面五彩缤纷的世界,那么他在魂魄飘荡的六年时间里,自然是对外界无知无觉的了。

刚开始,杜飞宇当然不适应,谁愿意天天待在屋里不出去呢?尤其对于生性好动的杜飞宇而言。

但是他在尝试努力后,与杜飞云沟通无果后,就放弃了,自得其乐了起来,真是一个乐观向上的人。

杜飞宇学会灵魂出窍之后,可以长久地呆在息娃娃的怀抱里,不再受灵魂撕裂之苦。他就像鱼儿回到水池里一样,悠哉游哉,很快就找到了乐趣。

原因无它,有息娃娃陪伴他。

此时,杜飞宇的眼睛已经能够看清周围的一切,如同他是一个如意和尚,变小进入了息卫的身体里,现到了一个新奇的世界。

原来小黑屋并不黑,而是一个绿莹莹的闪着光亮的翡翠屋,晶莹剔透的翡翠美得像一湾碧绿的湖水。杜飞宇的眼里满目翠绿,息娃娃的身体不止蕴含有草木的生机,还饱含着湖水的湿润。他像一只林中鸟在鸣唱,他像一条锦江鱼在游弋,欢快之极,自不必说,非亲身经历者,难以体会。

杜飞宇也看见了息娃娃,他呆在一处角落里,睁着一双滴溜溜的乌黑眼睛,正一眼不眨地看着他。

哇,好漂亮的小娃娃,看起来只有五六岁,肉乎乎的,胖悦悦的,级可爱。

“啊,息娃娃!”杜飞宇一见就喜欢,上前一把抱起息娃娃,举高高,转圈圈,就差挠痒痒和胳夹窝了。

息娃娃经不住杜飞宇的逗弄,出咯咯的笑声,清脆欢快,和幼童的声音差不多,谁能想到他是个妖怪,竟有千年的岁数了呢?这可不是息娃娃装嫩,而是他一直如此。

息娃娃的身体像棉花一样轻,这个应该是他的分身。

息娃娃的等级比杜飞宇还高,杜飞宇读不出他的信息,不知他的神通有多强大。

息娃娃一身粉嫩的肌肤,几乎没有任何瑕疵,粉雕玉琢,唇红齿白,像个人参娃娃,着实逗人喜爱。

息娃娃身上穿着几片树叶做的衣裳。

息娃娃真香啊,不是奶香,是清新的木香,仿佛万千的绿叶凝萃而成,拥有他,就像拥有一片绿林。雨后山间草木新,鸟语花香醉人心。

杜飞宇忍不住想去亲息娃娃,吓得息娃娃哇哇大叫,躲闪不及。

杜飞宇不由哈哈大笑,他童心未泯,开起了息娃娃的玩笑,仿佛回到了和阿黄在一起的童真年代。阿黄是他家从小收养的一只土狗,颇有灵性,长大后成为了一只灵犬,也成为他不可多得的玩伴。可惜在他十四岁时,阿黄忠心护主,被殷俊丰杀害了。

杜飞宇在绿色生态屋里找到了乐趣,自然就不怎么关心起窗外之事了。杜飞云也可以专心致志地做他的事情。

不说杜飞宇和息娃娃在息壤适宜的环境里,如何嘻笑打闹。接着说杜飞云四人来到了“欢乐之家”酒馆。

与其说是酒馆,不如说是酒店,占地极广,上下两层。酒店的主人未知,有人说是雷海东的,但是没有证据。雷海东在岛上有多少物业,谁也说不清楚。反正他是岛上最富有的人,住着岛上最大的豪宅。他的钱财除了大部分来自海上收入外,还有一部分就是来自沙岛的营业收入。有人说岛上一半的产业都属于雷海东的,也许此话不假。

酒馆大门紧闭,需要推门而入,从外面听不到里面的声音,还以为里面和外面一样安静哩。

推开路边的大门,看见一堵隔离墙,中间有一道大门。保密措施做得如此之好,难怪酒馆的隔音效果这么好。感觉这里像是一个秘密据点,像座碉堡似的,建筑高大,临街没有窗户。

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年青美丽的月冰艳在脸上蒙上了一层洁白的面纱。面纱遮住了她秀美的容颜,却挡不住她婀娜多姿的身材和遮不住她神清气秀的凤眼。一看就知是位大美人。

但是旁边颀长挺拔,清秀美丽的韩雪抢走了她的目光,仿佛月亮被太阳的光芒挡住了一样。大家第一眼看见的是韩雪,然后才是夹在三个男人中的美丽女子。

推开里面的大门,嘈杂的声音和果酒的清香就扑面而来。不愧是酒馆,里面饮酒的人真多。原来大街上的人之所以寥寥无几,差不多都躲在了酒馆里寻欢作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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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长的大厅被中间的柜台分为两部分,柜台的左侧是向上的楼梯,对面是打开的窗户。透过窗户,可以看见铺有沙石和种有树木的庭院,还有几间小木屋,应该是供客人方便的地方。

大厅两侧放有多张圆桌,摆放整齐,坐满客人。中间是宽敞的走道,供客人饮酒后在场中酒疯,吐酒槽,宣泄情绪。沙岛果酒的度数都不高,类似于后世的啤酒,想要完全喝醉,不太可能。因此很容易见到打酒嗝的人,却难以看到蛮横耍酒疯的人。

柜台里,墙角边,走廊上,站得有打手,这些打手身材魁梧,肌肉达,孔武有力,足以制服酒疯子。酒馆的安保措施做得这么好,难怪秩序井然,无人作乱。

这家酒馆的装修一般,陈设普通,灯火明晃晃的,直白而简单。它的客人主要是衣着简单,朴实无华的平民和水手,其中水手占多数,水手穿着蓝白色的水手服。他们都能在这里买醉,可见酒类的价格并不高。这是一个下等酒馆,人声嘈杂,人员复杂,空气污浊,欲望横流,酒馆里见不到什么女性。

当杜飞云四人进去时,立刻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包括掌柜和伙计、打手的目光,仿佛时光为之停止一瞬。杜飞云明显地感觉到这些目光的异样,毫不掩饰内心的欲望,赤裸裸的,闪着亮光,仿佛饿狼看见了绵羊。但是他们一碰触到杜飞云的目光,马上就心虚地把眼睛移开,装作若无其事地继续先前的动作,不敢再看杜飞云他们四人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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