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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第1页)

他们的宿舍就在七楼,佟展和林芃菲住在下铺,陈渝住在佟展上铺,彭钰住在林芃菲上铺。

佟展是学院篮球队队员,他的床边长年贴着两张篮球海报,一张上面是篮球明星麦迪和姚明的合影,两个人互相搭着肩,微微笑着;另一张是麦迪单独的海报,右耳带着闪亮的钻石耳钉,双手交叉着,手臂上的圣经纹身清晰可见,纹身的内容是:凡是为攻击我而造的武器必将摧毁,凡是在审判中诋毁我的言论必将定罪。那期间的麦迪是几乎所有中国篮球迷的偶像,故事传奇,球风潇洒,魅力风骚,把一众男生的关注都掠夺了,佟展也曾是他的拥趸,把他视为一种行为激励。

彭钰的床边什么也没贴——也不需要贴东西,他的蚊帐常年四季都不摘下来。陈渝原本以为,他留着蚊帐是童趣使然,也曾问他为什么不摘掉,他回答说:“忘记了。”对于这样的答案,陈渝深信不疑。以彭钰的风格,别人有理由相信,他对周遭事物之淡然是他心里态度的真实表达。林芃菲曾经用九阳真经中的一首诗描述彭钰:“他强由他强,清风扶山岗。他横由他横,明月照大江。”当然,这描述的是彭钰最常呈现的状态——岿然不动地捧着书看小说。只要有小说在,彭钰可以两耳不闻窗外事,纹丝不动一整天。

林芃菲的床边也有海报,贴的是摇滚明星约翰列侬。海报中列侬的眼睛被长头发和墨镜渲染得极为神秘,让人看一眼便印象深刻。

陈渝已经把海报上人物的形象刻进了脑海里,直到几年后,他仍然能记得列侬和蒙娜丽莎微笑时弧度相似的嘴唇。然而,他几乎没有主动听过一首约翰列侬或者披头士的歌,他当时认为喜欢摇滚的人都是刻意和不可一世的,一如他对林芃菲的印象。

林芃菲不仅喜欢摇滚乐,而且玩摇滚,他很擅长弹吉他,也会打架子鼓。大一大二的时候,他和其他学院的几名学生组成的乐队经常被邀请在各个学院或社团举办的晚会中表演。但自从大三时他无意中看到了自己的表演视频,之后就毅然退出了这个舞台,大概因为他觉得,一个一百八十斤的胖子在台上摇头晃脑和嘶吼太过怵目的缘故。

彭钰说他根本就是自惭形秽。他默然不语。

自那之后,林芃菲也确实不再上台表演,但他还是会在宿舍里创作一些小调自娱自乐。

佟展评价林芃菲时,说他有一点男子汉气概,也没有很强;有一点文艺气息,也没有很多;有一点痞子气质,也没有很浓;有一点学究气场,也没有很大。

他回复说:“马马虎虎!”

彭钰说他是满瓶不动半瓶摇。

他让彭钰闭嘴反思认知。

张甫元——他们宿舍的常客之一——用简短的一个字评价他:作。

他盯住张甫元骂了很久,骂他是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井底之蛙门缝之见意见很多见识不足,诸如此类,滔滔不绝。

冯碧江——他们宿舍的常客之二——用另外一个字评价他:酷。

他深以为然。

在别人看来,他们宿舍里几个人互相之间的关系是非常融洽的,对外的外交也很成功,陈渝也这么认为,但是要除过自己。

林芃菲和佟展虽然家乡相隔千里,但却像生来就相识一样,常常吃饭、上课、洗澡、外出都相伴相随。陈渝记得,大二的时候,佟展因篮球比赛扭伤了脚踝,林芃菲曾连续几天熬夜为他换药,还四处咨师访友,取经问道,得了热酒精按摩的秘方,天天捧着脚为他搓揉。

陈渝跟宿舍里三个人相处得很不愉快,他白天很少待在宿舍,也几乎不和舍友一起吃饭、打牌、喝酒。从大一时起,他就离他们的生活很远,甚至很厌烦他们,因为他们常纠集一帮獐头鼠目的人在宿舍里聊一些乌烟瘴气的天,他觉得他们把整个宿舍都作践了。

他不喜欢宿舍里每天都这么多人,因为很影响他看书,也为起居带来很多不便。因此,这些人在他眼里通通都很“犯嫌”,林芃菲尤甚。又因为他们不管在学习或是课外实践上,又没有一项成绩,只会弄性耍嘴,因而他虽没有说出来,但心里对他们却十分嫌恶和鄙视。

他认为他们整天是浴在一滩烂泥里,病入骨髓,已经是司命之所属,根本就是无可救药的。

有一次,在他们散场后打扫卫生的时候,陈渝便故意摔摔打打,怨说每次都搞得这样晚!这样乱!又骂那些人如同蝇群虱队,只会胡诌乱扯、任断混撒!

林芃菲那天喝了酒,骂陈渝道:“你要是看不惯,就搬到别的宿舍去!”

陈渝是不怕和他们顶牛的,他心想,既然你们合伙倾轧,我就伸出肩膀去和你们挤一挤。可是当他把肩膀伸过去的时候,却扑了个空——他们自行让步了。他认为,他们的妥协是还算有自知之明。

时间一长,他们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照常和陈渝打招呼说话。可陈渝却一直愤恨不平,像是心脏上垂了一个小沙包,每次回到宿舍,沙包就被人往下拽一下,痛如摘胆剜心。

他也因此养成了一个习惯:每天都很晚回宿舍。

他大学时期一直很独立,几乎不参加什么集体活动,除了大二时短暂参加的读书协会,他也只参加了演讲协会一个社团,业余生活好像不很丰富,但他自己却觉得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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