键盘声更响更有力了。
程雪漫听在耳里,却莫名开心。
“要不咱们放点歌听吧。”顾之逸实在无聊,伤口疼得他头疼,但他这个情况,待在寝室,也不能玩游戏,所以干脆一瘸一拐来了实验室,毕竟有养眼的小学妹。
可比在寝室好玩儿多了。
他拿手机连上音响蓝牙,放了一首《护花使者》。
程雪漫偷眼看向樊凌宇,只见他手指均匀起落,然而,耳后的皮肤却散出红晕。
饭来了,因为顾之逸受伤,没法低头,进食特别费劲。
他在努力了几次而不得之后,把求助的视线投向程雪漫,“学妹,学妹你能……”
“我来吧。”樊凌宇站起来,两步迈到顾之逸面前,拿过他手中筷子。
“我喂你,等你吃完,饭都凉了。”他撅了一筷子米饭,足足有一个鸡蛋那么大体积,“来,张嘴。”
顾之逸因为头部颈部的伤,嘴巴张不开,樊凌宇便换着角度塞到他嘴巴里。
又拿过自己的饭,自己吃一口,喂他吃一口。
程雪漫躲在显示器后面,看着这温馨一幕,心想幸好黄雨盛不在这里,不然明天学校又要传出绯闻了。
她拿着筷子,夹炒鸡蛋吃。
忽然看到樊凌宇也夹了一口炒鸡蛋吃。
这算默契吗?还是明示的信号?
之前樊凌宇对于实验小组的任何点餐,都是不参与的。
搞得黄雨盛天天说他小气,不识抬举。
可是今天,他却跟着一餐,而且还和她撞饭了。
是巧合吗?
作者有话说:
樊凌宇:忍不了了,这饭我喂。
初吻
◎白色烟花在她脑海炸开◎
程雪漫念初中的时候,才开始学英语,那时候,她英语不好,是拖后腿的科目。
英语老师唐老师说,只有学好英语,才能走出中国,走向全世界。
程雪漫没想那么远,她周围也没有走那么远的人,她只有一个最朴素的想法,好好学习,飞出这片包围她的大山。
唐老师说,学英语最好的办法,就是背单词,天天背天天背,像每天吃饭一样,每天坚持学,就能学好了。
她听老师的话,把单词表上的单词都背下来。每天几乎都拿出固定的时间把单词表读一遍,半个学期过去后,期中考试,她英语考了112分。
方法用对了,见效了,她就喜欢上了英语。为了背更多单词,她在旧书摊上买了一本英文词典,从第一页开始,每天都认真读,遇到不会的词,就去问唐老师。
三年过去,中考时,她的英语拿到了满分。
进了高中,英语老师吴老师单独找到她,好奇一个农村中学来的孩子,英语怎么能拿到满分。
她就说自己每天都翻英语词典。吴老师问她词典带来了吗?她说带来了,吴老师就让她把词典拿过来。
那是一本盗版廉价的英语词典,可是程雪漫却把它保存得非常好。
吴老师心里很感动。
第二天,吴老师带来了一本新的牛津双解词典,送给了她。并告诉她,仅是背单词还不够,她最好能阅读英文原著,学校图书馆五楼,有很多英文原著,她可以在课余时间读一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