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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第2页)

对于罗牧青来说,头脑轰炸是密集的。面对一起接一起的杀人案件,她的脑海中有一个人影在晃动——身体健壮,身手敏捷,留着平头,浓眉大眼,表情严肃。他穿着那个年代很流行的绿色制服上衣和蓝色警裤,戴着黑色面罩,只露出眼睛。

罗牧青从网上搜索过“呼河大侠”。网上把“呼河大侠”说得神乎其神,什么连杀五十多人,手起刀落,一刀毙命,再在墙上书写“替天行道”几个大字,然后逃之夭夭,消失在茫茫人海当中……

从刚刚的介绍来看,虽然没有五十多人,但是一连杀了这么多人还能摆脱警方的重兵捉拿,这“呼河大侠”似乎还真是有些门道。

许大力清了清嗓子,喝了口浓茶,继续介绍案情。

同年12月26日傍晚6点,司法所职工祝洋下班后,骑自行车到派出所副所长童辉家串门。

在开童家院门时,他被人从身后射击三枪,腰部两处中弹。祝洋大声呼喊报警,犯罪嫌疑人逃跑了。经抢救无效,祝洋于28日死亡。现勘人员从现场提取到三枚弹壳,经检验认定,均由冯木被抢走的手枪击发。

侦查员在走访时,有人反映,案发前看到一男子攀上童辉家院墙,向院内窥视。祝洋与童辉的体貌特征相近,都略微有点儿驼背。童辉平时也是骑自行车上下班,且平时下班回家的时间就在案发前后。可是,童辉当天并不在家。据调查,童辉是个“急脾气”,说话容易得罪人。

根据现场勘验、技术鉴定和走访的情况分析,这是一起精心准备、守候、实施的特大持枪杀人案。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动机是报复童辉,所以祝洋是被犯罪嫌疑人误杀的。

案发时间是傍晚6点,当时天已经全黑了,且童辉家门口没有路灯,完全有认错误杀的可能。

也许是因为屡屡得手,犯罪嫌疑人没有停止作案,而是在两个多月后继续行凶。

1987年3月17日晚10点,呼河县人民法院法警刘勇生在自己家门口被潜伏在自家院内的犯罪嫌疑人从身后连刺背部两刀。接着,犯罪嫌疑人又向刘勇生连开两枪,其中一枪击中了他的左手。刘勇生举枪还击,退入室内。犯罪嫌疑人逃走了。

刘勇生经抢救无效死亡。

现勘民警提取到了三枚弹壳。经检验,其中两枚是冯木被抢走的手枪击发的,另一枚为刘勇生击发。经鉴定,刘勇生所受刀伤同刺杀张阿贵全家、赫爱成的凶器形态相同,均是较锋利的单刃刺器。从现场还提取到残缺足迹一枚,无鉴定价值。

有人反映,案发前曾有人在白天到刘勇生家观察。

这是针对被害人刘勇生实施的一起有预谋、有准备的特大持枪杀人案。犯罪嫌疑人于夜间持枪跳围墙进院,目的就是杀死刘勇生。

“这就是五起案件的基本情况。”许大力介绍完情况,把自己的移动硬盘从电脑上拔下来,回到原来的座位上,端起水杯一顿猛灌。

案情介绍完了,罗牧青已经在笔记本上记录了十多页。

她没有在任何一张现场照片上看到“替天行道”这样的朱红色大字。看来,网上流传多年的“呼河大侠”,不过是码字人杜撰的而已,但着实让不少人信以为真。

如果有机会,罗牧青打算把此事澄清。

三、希望他还活着

下午两点,继续开会。

会议一开始,邱实就请大家对案件发表看法。但是,过了好一会儿都没人说话。

徐佳良政委把手里的烟蒂在烟灰缸里用力摁了几下,然后清了清嗓子,说:“我说说吧。这五起案子是同一个人干的没问题。这个人应当就是呼河县人,对呼河县的情况特别熟悉。这个人连续杀掉张阿贵和赫爱成后,在警方严密防范、高度警惕的情况下,不仅继续作案,而且在选取对象时,抓住了冯木体弱、冯妻患精神病的弱点和他家虽然偏僻但周围四通八达的便利条件。另外,童辉家也特别偏僻,住房周围道路复杂。可见,犯罪嫌疑人对环境熟,对人熟。”

对于这个案子,关鹤鸣并不陌生。

案发时,关鹤鸣正在警校上学。这个案子轰动了全国,所以从那时起,他就十分关注。在鹤岗工作了二十多年后,他被调到龙江省公安厅刑侦总队任政委。一上任,他就想把这个案子拿起来。可是,那些年案子多,没有办法调集精干力量办积案。后来,他受命调到北京,任公安部刑侦局副局长。四年前,他提出把这个案子再攻一下,于是让龙江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把案件的相关资料给他递了一份。不凑巧的是,那年国家级重大活动安保任务很重,他只好又把“呼河大侠”这个案子放下了。

这次,龙江省又把这个案子报了上来,他决心弄个水落石出,一定要跟这个老谋深算的隐形杀手过过招。

案件过去三十年了,呼河县城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们记忆中的小街小巷都已经消失殆尽。

现在,此案已经成了一起案发现场消失、物证严重缺失的案件,俨然是一座没有任何提示的迷宫。

根据多年的刑侦经验,关鹤鸣认为犯罪嫌疑人就在警方画定的圈子里。

可是,为什么他一次次作案,又能一次次全身而退呢?不是他用了障眼法,就是警察自己障了自己的眼。排查中漏掉了,这种可能性极大。排查漏掉,无外乎两种情况:其一是排查条件本身定得有问题;其二是民警工作不细致,或者出现了“灯下黑”。

案子过去三十年了,现在再重新大规模排查,显然已经失去了条件。该从哪里突破呢?

徐佳良有备而来,对案件相当熟悉。也许对他的魁梧身材来说,椅子有些窄了,坐久了很不舒服。于是,他挪了挪椅子,坐正身体后说:

“我们当时给出的条件,是身高一米七五,体形中等,会熟练使用枪支,会骑摩托车。这个条件,应该说比较精准,但人还是漏了。总结原因,我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当时的刑事技术装备、条件相对落后,现场勘验的理念同现在有差距。比如说,当时不懂什么是DNA,对犯罪嫌疑人抛弃的衣物上的汗斑只做了血型检验。另外,受时代的影响,对犯罪的动机和目的认识不清晰,究竟是针对特定对象的抢枪后报复杀人,还是针对不特定对象的仇视社会犯罪,认识不统一。由于被害人身份的特殊性,调查不深入,排查工作不到位。此外,当时推断年龄在二十五至三十五岁之间,现在看依据不足。实际上,犯罪嫌疑人用面罩遮脸,且案发于天黑以后,很难推断犯罪嫌疑人的年龄。现在重新来搞这个案子,难度又增大了。”

说完,徐佳良从烟盒里抽出一支烟,拿起金属打火机,“叭”的一声打开盖子,火光亮起,点燃,深吸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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